农业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精神密码,镌刻着中华民族天人合一的思想智慧。传承发展提升农业文化,就要让农业文化遗产在新时代展现出新魅力、新风采,为乡村振兴提供丰厚的精神文化滋养。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聚集,部分农村出现了“空心化”态势,一大批农业文化遗产境况堪忧。
近年来,我国积极参加“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工作,通过遗产传承保护带动旅游、物流及电商等产业发展,不仅增强了当地经济的“造血”能力,还有利于打响农业地域品牌,推动我国农业文化走出去。当前,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农业文化走出去的关注度还不高,农业文化遗产及资源的挖掘、保护、传承、利用程度还不深,农业文化品牌的影响力还不强,“高、精、尖”农业文化人才还较稀缺,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多方联动协调推进农业走出去机制尚不成熟,尚未形成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乡村多产业联动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对此,建议在如下方面着力:
做好农业文化遗产及资源的保护传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农业文化走出去与以文学、艺术等为载体的文化走出去有很大不同,农业文化走出去主要通过活态性、系统性、多功能性的农业遗产及资源等载体来实现,传承的是系统、协调、循环、可再生的中华优秀文化基因。应该从培育好载体的角度加快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开发,加大对古镇、古村落、民族村寨等的保护力度,加强对乡村文物古迹、农业遗迹、古树名木等的发掘力度,抓好农业文化遗产的强化、活化与可视化工作,弘扬农业文化之“魂”;要加快对古农书、传统农业生产技术等的研习,支持农村地区多渠道保护和传承民间传统手工艺、表演艺术等非物质文化。我国的农业文化遗产广泛分布在农村地区及偏远山区,基础设施普遍较为落后,要完善水电路及文化场馆等农业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文化及产品走出去铺路架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和文化旅游业,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对此,要结合今年脱贫攻坚任务及乡村振兴战略,传承弘扬民间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在传承保护的基础上实现开发利用,推动遗产所在地的经济发展,以产业兴旺带动农民富裕;增强当地居民凝聚力,营造文明乡风,为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可持续造血的内生动力。
抓好农业文化品牌打造工作。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国家级贫困县贵州省从江县为例,跻身“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后,扩大了该地区的影响力,促进了品牌效应形成。该县以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为纽带,以旅游等服务业为着力点,形成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事实上,农业文化产品走出去的实质是其蕴含的文化价值引发共情,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国家地区、不同民族的发展状况设计不同的文化产品及传播内容。比如,对于人多地少、资源短缺、以小农经营为主的东亚国家和地区,农业文化产品应定位于“顺人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等内容;对于欧美等以现代农业为主的国家,随着化肥、农药等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日益凸显,应推广“种桑养蚕、蚕沙蚕蜗养鱼、鱼粪肥塘、塘泥肥桑”等生态循环农业文化及产品,讲清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对于非洲、拉丁美洲国家,应将更多产品定位于“消除贫困及和谐共生”等方面。农业文化产品实现较好传播效果,应借助“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进行品牌深耕细作,依托文化遗产开发相关生态、景观资源,发展品牌农业、休闲农业、旅游农业等多功能农业,探索出农业、文化、生态、旅游相结合的遗产保护与区域发展新途径。
构建政府、企业及社会多方协调参与的体制机制。政府部门作为农业文化对外传播的主导力量,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借助联合国粮农组织及共建“一带一路”等平台和载体,为农业文化对外传播开拓新渠道。其次,要充分发挥“中国农民丰收节”“农博会”等节日活动的积极作用,加快搭建农业文化精品创作、农业文化资源整合及农业文化引进推介的各级平台,积极整合区域内各类优质农业文化资源,为打造农业文化精品汇聚合力。再次,完善鼓励企业和社会人士参与农业文化对外交流的机制,对积极参加农业文化交流的企业在资金及政策上给予相应支持,对贡献知识和力量的个人要从创新要素等方面予以鼓励,不断增强我国农业文化的软实力和影响力。
创新农业文化人才的开发培养工作。当前,随着我国农业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本地乡土人才的潜力和活力尚未很好激活,高学历、懂技术、热爱农业文化的人才不足,成为制约农业文化产品创意开发、市场运营、在线营销及国际传播工作的短板。对此,要调动农村基层党组织积极性,发挥他们在识别、引进及培养乡土人才中的重要作用;要统筹推进高职学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探索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着力解决懂文化不懂农业、懂农业不懂文化的“中梗阻”等问题。
(作者:姜友文,系贵州财经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