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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6月22日 星期一

    形成强大震慑力量 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内地权威专家解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

    作者:刘欢 石龙洪 《光明日报》( 2020年06月22日 03版)

        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记者刘欢、石龙洪)18日至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多位内地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法律草案兼顾两地差异,方向正确、理念清晰、内容科学,依法构筑起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屏障,必将对消除过去一个时期内香港发生的种种乱象,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起到极为正面的作用。

        武汉大学副校长、教授周叶中认为,法律草案以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为依据,有力贯彻《决定》相关内容,形成了一套符合《决定》授权要求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决定》内容的全面展开、充分贯彻和具体落实。

        草案共分6章66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分别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周叶中说,这部立法体现了综合性立法的模式,是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的有机结合,能够有效实现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现实需要的“全覆盖”,有效形成规范合力、加强制度协调、避免制度冲突,以最低的立法成本产生最大的立法效益,能够有效应对复杂严峻的香港形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说,相关法律草案起草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听取了各方意见。法律草案文本形成后,有关方面专门就案文征求了香港特区政府和有关人士的意见,本着能吸收尽量吸收的精神,对法律草案文本做了反复修改完善。

        他指出,法律草案明确规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根据基本法和有关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权利和自由;应当坚持依照法律定罪处刑、任何人未经司法机关判罪之前均假定无罪、保障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重要法治原则,无疑将更好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港澳研究室主任张建认为,研究起草有关法律过程中,注意把握、遵循和体现了坚定制度自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责任主体、统筹制度安排、兼顾两地差异等原则,着力处理好本法与国家有关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的衔接、兼容和互补关系,充分体现中央对“一国两制”的尊重,充分展现中央在维护国家安全上的决心和信心。

        在张建看来,草案不仅有宏观的指导性条款,还有非常细致的要求,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机构及其职责,对相关案件从立案侦查、检控、审判和刑罚的执行均作出规定,明确相应职责,有助于避免执法过程中出现推诿或法律执行不到位的状况。法律通过实施后,将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形成震慑,堵塞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

        周叶中说,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将大大改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的实施现状,为香港逐渐形成新的、更加稳定的政治生态提供有效保障。这部法律的实施及其强有力的执行机制会大大震慑反中乱港分子,达到有效预防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有序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有力遏制外部势力干涉中国内政妄图搞乱香港的目的,有效实现香港长治久安,还香港一片安宁。

        韩大元认为,立法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同时,有力保障宪法和基本法赋予香港居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切实保障香港社会的法治基础。从国家层面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是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发展完善。国家安全的底线愈牢,“一国两制”的空间愈大,香港的前景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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