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后,如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如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贯彻实施,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6月18日,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草案有哪些亮点?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整理。
乡村振兴,“乡村”指哪里?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介绍,起草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着力点是,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包括乡村振兴的任务、目标、要求和原则等,转化为法律规范,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得到落实,确保各地不松懈、不变调、不走样,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促进乡村振兴;把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促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新型城乡关系方面的政策,通过立法确定下来。
如何确定乡村振兴中乡村的范围,草案起草过程中有不同看法,例如城郊村、城中村、建制镇等是否属于乡村的范围,是否适用本法。对此陈锡文指出,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民族乡、镇)、村(含行政村、自然村)等。
城乡融合,如何缩小差距?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陈锡文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要坚持好农村基本制度,坚守好底线,保护好农民利益,更好激发农村内部发展活力;同时,要着力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根据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前提。推进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持居住证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公共教育、就业服务、医疗、文化、体育、养老、育幼、运输服务等资源向农村倾斜。
惠农富农,钱从哪里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为此,草案专设扶持措施一章,将党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分别就财政投入、农业补贴、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基金、融资担保、资本市场、金融服务、农业保险、用地保障,以及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等作出规定,从政策扶持上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根据草案规定,国家鼓励以省为单位统筹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出资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以直接或者参股子基金的方式支持乡村产业技术创新。
此外草案还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制度,健全政策性保险制度,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依法开展互助合作保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保费补贴等措施支持农业保险发展。
(本报记者 陈慧娟 刘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