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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

    “污染源普查”之后怎么办

    作者:孟宪平 《光明日报》( 2020年06月12日 02版)

        6月1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以下简称《公报》),这也标志着为期三年的全国第二次环境污染源调查工作告一段落。这次普查,“摸清了全国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那么,普查之后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就成了公众关注的重点问题。

        全国污染源普查不只是为了排查问题,调查各省市的污染源状况,以及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污染物等的排放状况,更是为今后加强环境生态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摸清家底。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根据普查结论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规划,用常态化制度化的约束,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这方面,要戒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和急功近利做法,不搞花架子,不搞一阵风,切实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到环境保护工作中。

        调查研究就是要发现问题并为解决问题提供线索,如果全国污染源普查只停留在对环境认识的“狭隘经验”上,那么全国污染源普查就失去了应有意义。在实现了“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之后,迫切问题就是怎样整治污染和消除污染源。在当下,首先是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围绕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决战决胜目标任务,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应该看到,消除环境污染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方面采取超常举措,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

        《公报》显示,2017年年底,全国各类污染源数量是358.32万个(不含移动源),其中工业源247.74万个,生活源63.95万个,畜禽规模养殖场37.88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8.4万个。这也提出了环境工作的重点和治理方向。就生活污染源看,环境工作是全国人民的事情,突出环保意识、鼓励全民参与是减少污染源的重要保障;就工业污染源看,企业的环境责任及落实,是做好环境工作和减少污染源的重要路径,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不能以牺牲环境或破坏环境为代价获取利益。“普查结果揭示了我国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特别是未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的最新最全面情况。”从这一点看,有关部门要增强环境工作管理的针对性,对于污染源较多的重点领域,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用最短的时间改善环境,提高社会各界对于环境保护成效的获得感。

        (作者:孟宪平,系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区域实践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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