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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6月07日 星期日

    信用评级行业开放再迈新台阶

    ——访兴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王涵

    作者:本报记者 温源 《光明日报》( 2020年06月07日 03版)

        根据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日前发布的11条金融改革措施,我国将推动信用评级行业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评级机构和民营评级机构在我国开展债券信用评级业务,鼓励境内评级机构积极拓宽国际业务。这也意味着信用评级行业对内对外开放再上新台阶,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近年来,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对内对外开放发展情况如何?新措施又将给行业发展带来哪些变化?记者就此采访了兴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王涵。

        记者:当前,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对内对外开放发展情况如何?

        王涵:近年来,信用评级行业开放一直是金融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17年7月债券通落地之际,人民银行就对境外评级机构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进行了规范。2019年以来,随着扩大金融开放步伐加快,信用评级行业开放举措也不断升级。2019年1月,首家外商独资信用评级机构——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正式进入国内;2019年7月,金融委推出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其中第1条为“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201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境外信用评级机构申请在国内开展业务的国民待遇原则。

        记者:此次出台的新措施将从哪些方面推动行业发展?

        王涵:本次金融委出台的金融改革新举措,聚焦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对内对外同步开放。对外开放方面,政策导向从之前的放宽境外信用评级机构准入、市场和业务方面的限制(引进来),拓展到鼓励境内信用评级机构积极拓宽国际业务(走出去);对内开放方面,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评级机构开展债券信用评级业务。

        对内对外开放齐头并进,能够有效促进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历30年的发展,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取得了长足进步,评级机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评级技术不断发展、评级结果日趋合理、评级认可度逐步提高;但当前我国信用评级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无论是业务水平、独立性、商誉和公信力等方面都有提升的空间,同时监管规则也有待进一步统一。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也对信用评级行业深化改革开放、推进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进一步的诉求。

        本次政策着力点之一是放宽国际评级机构和民营评级机构准入。一方面能够在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发展进程中,引入更多的信用评级服务供给主体,有利于满足国内外投资者多元化的信用评级需求,提升信用评级服务供给能力;另一方面,更多机构的进入也会产生“鲶鱼效应”,加剧信用评级行业的竞争程度,激励国内信用评级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促进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商誉和公信力提升,助力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发展,对中国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政策着力点之二是鼓励境内评级机构积极拓宽国际业务。一方面,境内高质量的信用评级机构“走出去”,有助于促进形成信用评级中国品牌、提升国际影响力,同时也能为人民币国际化和“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和保障,助力国家战略的推进;另一方面,境内信用评级机构走出去,能够形成中国信用评级行业国际化发展的示范效应,对国内信用评级行业形成反向溢出,促进国内信用评级行业发展水平和质量提升。

        记者:境内评级机构如何把握机遇,推动自身发展?

        王涵:我国信用评级机构提升评级服务质量、积极“走出去”,将助力实体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发展。

        金融改革政策再次聚焦推进信用评级行业开放发展,境内评级机构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可在以下两个方面把握机遇、推动发展。一是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吸收境外经验、利用金融科技新技术等方式,提升信用评级服务质量,做优做精信用评级服务,做强做大信用评级业务,努力实现竞争能力提升,助力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走出去”拓展国际业务、整合国际市场,聚焦于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服务于人民币国际化,提升境内评级机构的海外业务份额和市场占有率,以高质量高标准的服务打造信用评级中国品牌,形成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信用评级机构,助力中国金融的国际化地位提升。

        (本报记者 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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