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4日电(记者陈慧娟)“云南4名十四五岁男生殴打12岁女生”“江西女生被三人围殴两人未满14岁”……近来,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事)件频繁成为舆论焦点,也折射出一系列社会痛点和治理难点。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承担着特殊重要的责任。为深入分析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形势,积极回应社会对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的普遍关切,进一步深化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律的认识,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以下简称《白皮书》)。
《白皮书》通过对近年来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情况进行分析指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形势趋稳向好,未成年人涉嫌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步减少。但稳中有变,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下降趋于平稳后又有所回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犯罪人数上升;同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不容乐观,暴力化特点越发凸显,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成年人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犯罪等问题相对突出。
可喜的是,随着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深入落实、法治宣传和自护教育日益强化,有关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举报更加及时主动,司法机关的打击更加坚决有力。
《白皮书》披露,2017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成年人强奸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7550人、9267人、12912人,2018、2019年同比分别上升22.74%、39.33%;起诉猥亵儿童犯罪分别为2388人、3282人、5124人,同比分别上升37.44%、56.12%,起诉强制猥亵、侮辱未成年人犯罪665人、896人、1302人,同比分别上升34.74%、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