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最严重的全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疫情背景下,各国本应通力合作、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然而,美国部分政客不专注于本国疫情防控,却将矛头对准中国,刻意将病毒与中国相联系,炮制和宣扬“中国责任论”等论调。这些对中国无端指责和诋毁的污名化做法,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和政治根源,其目的是损害中国国家形象、削弱中国国际话语权、遏制中国发展壮大。事实证明,这些政客的拙劣表演,是其缺乏政治理性的荒唐行为,将对国际抗疫合作造成巨大损害。
对华污名化是某些美国政客的拙劣表演
近代以来,西方国家自诩为全球文明的“传教士”。在对外扩张过程中,通过“文明标准”这个概念强化其在国家间创设的差序格局,为制定具有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色彩的国际法规则奠定基础,也为强迫中国等国家签订不平等条约提供理论依据。20世纪上半叶,两次世界大战的惨剧使“文明标准”备受质疑。联合国成立后,主权平等成为国际法体系中的核心概念,世界的多样性逐步得到认同,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文明”等级划分,日益被公认为一种陈旧和落后的观念。但冷战后,西方国家为遏制中国发展,保持自身在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既在其国内建立话语共识和政策联盟,也在国际舆论上制造一些污名化言论抹黑中国,为其制定符合自身利益和模式的国际机制和规范奠定话语基础,实现从“话语制华”到“话语+规则制华”。例如,近年来,一些西方国家围绕香港“修例风波”、新疆“人权问题”、网络攻击、华为5G以及最近的全国人大涉港国安立法等话题,对中国进行无端指责和抹黑,使中国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理念和行动不能得到公正评价。本次疫情暴发后,美国一些政客炮制出“中国源头论”“中国隐瞒论”“中国数据造假论”“中国赎罪论”“中国道歉论”等论调,更有甚者,一些议员、智库和律师还向中国发起所谓索赔要求。凡此种种标记、关联和挑拨离间的污名化做法,反映出美国自身抗疫不力导致国家信用丧失,民粹主义、种族主义兴风作浪的现实,也加剧了海外华裔和其他亚裔遭受骚扰和暴力的风险。
借疫情对华污名化于法无据、于理不合
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始终秉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既对本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也对全球公共卫生事业尽责,加强同国际社会合作,向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医疗物资援助,派出医疗专家组,获得国际社会普遍赞赏。针对美国部分政客污名化中国的话语霸权,我们应基于事实和法理,运用舆论和法律的武器及时回击,宣示我国政策和立场,积极倡导和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为解决全球性问题贡献中国方案的过程中,发出响彻的中国声音。
借疫情污名化中国于法无据。第一,依据国际法,判断一国是否承担国际法律责任,前提是具有可归因于一国的不法行为。武汉首先报告疫情不等于就是病毒源头,病毒溯源是一个科学问题,要以科学为依据,由科学家和医学专家去研究。中国是疫情的受害者,中国的抗疫举措不仅遏制了疫情在中国的发展,也为全球战疫赢得了时间窗口。第二,要求一国承担国际法律责任,须证明一国的行为违背了国际法义务并造成了损害后果,且该不法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具有因果关系。中国政府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通报、信息分享和防控完全符合《国际卫生条例》的规定,明确、高效地履行了《国际卫生条例》规定的义务,美国政府抗疫不力造成的损失,与中国政府的抗疫措施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因疫情要求中国赔偿或负责的主张和做法,与国际法之国际责任公理完全相悖。第三,根据国际法,“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主权国家不受他国的司法管辖。在国内法院针对中国政府提起的诉讼,如美国密苏里州司法部长以官方身份在密苏里东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中国政府的行为,违反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中国享有国家主权豁免,美国任何一级法院都没有管辖权。要求中国赔偿的论调与美国惯用的“长臂管辖”思路如出一辙,是美国法律霸权主义的体现。
借疫情污名化中国于理不合。美国的无良政客为迎合选民或转移国内民众对其防疫不力的注意力,有意识地对中国进行不着边际的揣测与抨击,意在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治化,实质是转嫁责任、祸水外引。就美国而言,其索赔论已经遭到本土很多国际法学者的反对。例如,美国加州大学国际法学者基梅纳·凯特纳教授就连续撰有《别费力为新冠病毒起诉中国了》《密苏里州诉讼无法剥夺中国的主权豁免》等文章,告诫美国某些人不要适得其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美国著名学者乔姆斯基近日指出,某些国家领导人为抬高自身的选举声望,借疫情搞政治操弄,甚至抛出了切断一切关系的言论。凡此种种以及野蛮的自由主义、新孤立主义和抗疫儿戏化的做法,不仅无益于其本国的疫情防控,也与当前国际合作抗疫的大局背道而驰,受到国际社会的共同谴责。
(作者:屈文生、韩逸畴,分别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