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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6月01日 星期一

    “稳住上亿市场主体”,一个都不能少

    作者:任然 《光明日报》( 2020年06月01日 03版)

        【光明时评】

        “必须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疫情影响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关注小微商家的处境。而作为有效带动小微商家经营回暖的重要工具,消费券成为热议的焦点。消费券常态化发放,可以精准“滴灌”小微商家,稳就业、稳经济。

        促进消费回暖是稳就业、稳经济的重要一环。据报道,疫情以来,全国有28个省市、170多个地市统筹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累计发放190多亿元消费券,从效果看,对经济复苏起到了明显的“杠杆”作用。当然,消费券到底如何发、由谁来发,其对消费的刺激效果又往往会不一样。比如,一些由政府主导的消费券发放,多针对的是大额消费,不仅有着较高的抵扣门槛,而且也偏向大的商场。而电子消费券,一般在互联网平台发布,可以直接覆盖所有的“触网”小微商、小店家,它的使用更具普适性,既可以最大限度确保消费者的无门槛使用,也有助于让小微商特别是街边小店获利,这对激活经济的毛细血管大有裨益。因此,消费券常态化发放,也完全可以探索更多元化的发放模式。

        在继续给消费者发放消费券的同时,也不应该忘了给小微企业提供更直接的帮助。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为保市场主体,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如果说发放消费券,主要是通过向消费者释放红利来促消费、稳经济,那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则是从企业端稳就业、稳经济不可或缺的一环。

        事实上,从5月21日开始,国家三大政策性银行就联合网商银行,向小微商家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百亿贷款“免息券”,具有营业执照的小商家、小店家都有资格领取。某种角度而言,免息券就相当于金融版的“消费券”,只不过它主要是满足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商、小店家的“消费”。应该看到,尽管中央明确要求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可获得性,但现实中,像一般的街边小店,一来贷款额度不高,二来在银行贷款还是存在这样那样的不便,而它们恰恰又是抗压能力最弱的市场主体。所以,政策性银行与民营银行联合发布“免息券”,为小微企业精准“滴灌”,对于它们而言,实际是更接地气的金融服务。

        说到底,一边向消费者发消费券,一边向小微企业、店家发放免息券,就是从消费者和小微企业两端同时发力,助力促消费、稳经济。而由于借助数字化技术和社会资本的合力,也让这种发放变得更便捷、更精准,其可持续性也更有保障。其实,利用互联网基础设施来推进疫后消费、生产的复苏,也是中国抗疫的比较优势所在,理当好好利用。

        从消费券到免息券,从整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到针对小微企业精准发力,也是在提醒疫后的经济复苏、“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应该保障“一个都不能少”:既要考虑消费端,也要考虑企业端,既要照顾大的企业,也不能忽视小微商乃至小店家,避免留下政策盲区。而当前一些地方推出的临时占道经营和免息券的做法,都有力地填补了这项空白。这方面,还应该鼓励更多的探索和创新。

        (作者:任然,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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