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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5月19日 星期二

    药品说明书不规范算“假药”是对患者负责

    作者:张田勘 《光明日报》( 2020年05月19日 11版)

        【网言】

        国家药监局对现行药品说明书管理规定进行调整的动作,引发了社会关注。据报道,日前,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修订稿)意见的通知》。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强化持有人是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责任主体,同时增加了“按假药”处罚的部分。

        在用药安全攸关公众生命健康的背景下,此举来得很有价值。药品是食物之外人们消费最多的消费品,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的规定把自研药和仿制药都纳入了规范化的管理中,无疑为公众安全撑起了一把科学保护伞,也筑起了一道防火墙。国家药监局方面发布通知,对说明书内容进行细化明确,绝非对药企的苛责,而是体现了“谁生产谁负责”原则。在此基础上加固了监管的栅栏,收紧了监管的标准,是科学管理的进步,也是对公众的生命和健康负责。到头来,说明书的规范也能让那些有真正研发水准的药企生存,让安全有效的药物为消费者所用,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在药品和医疗行业中重现。

        (原载于新京报网 作者:张田勘 摘编: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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