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信访申诉案件接访历来是司法机关办案的“老大难”问题。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向全社会作出庄严的承诺,要求检察机关要建立群众信访在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要对办理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答复制度。一年来“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情况如何?14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近几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每年收到的群众信访大约在100万件左右,最高人民检察院每年接到的信访基本在20万件左右。”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坦言,“过去我们一般接信后很少和信访人联系,多数是没有及时回复的。”
作为检察机关为何要大力推进信访工作?如何理解信访维权和通过司法渠道来维权的关系?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解释,没有任何一个政府、一个国家能够靠诉讼解决所有矛盾、纠纷。一些观点认为信访制度会导致老百姓信访不信法,但信访制度本身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部分,“我国传统文化中始终有慎讼少诉的思想,老百姓普遍不愿意打官司,但是问题和矛盾又在,老百姓需要通过调解、和解,把这个问题解决。即便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程序,但老百姓不了解法律流程,他信任司法机关,通过信访的形式表达诉求、反映问题,人民有所呼,我们就要有所应。同时信访也可以减压分流、节约司法资源”。
会议介绍,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与网络平台给检察机关反映问题,一般的都是对司法办案当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的问题,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有意见。
如何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表示,办理申诉案件过程中,最高检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必须要通过当时见面或者是通过电话的方式和申诉人沟通。案子办结了,给申诉人寄出去的申诉案件审结通知书,一定要把法理情说清楚。为此最高检专门发了答复模板,要求答复必须要有释法说理的主要内容。如果申诉人不满意,继续上访,必须由办案检察官到接访窗口当面去为申诉人释法说理。
会议透露,从2019年3月到2020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收到人民群众信访971400件,最高检收到信访188755件,检察机关在7日内都做到了“应回尽回”“能回尽回”,先后有139900多件符合检察机关的受理条件,检察机关在案件满3个月内进行答复,答复率为99.3%。通过这项工作,重复信访的比例明显下降,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本报记者 陈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