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据新华社电(记者曾维)李宏专牺牲已经12年,当地干部群众一直没有忘记这位英雄。
李宏专,彝族,生于1978年,云南省蒙自人。2000年9月从红河州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到蒙自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2007年9月任蒙自公安局交警大队芷村中队中队长。工作期间,他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获市局嘉奖2次;他曾担任负责人的红河广场岗亭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
面对危险,李宏专一向冲锋在前。2008年11月16日晚,李宏专与妻子付树梅打算去给中队民警们买些御寒的衣被,19时30分左右,他们经过蒙自月牙塘附近的振兴商场时,突然听到一阵急切的呼救,李宏专定睛一看,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抢劫一名女性手上的金手链。
李宏专迅速冲上前将嫌疑人摔翻在地,就在这一瞬间,嫌疑人的同伙从旁边冲过来用刀刺向李宏专胸部,劫匪的刀刺穿了他的心脏,鲜血顿时喷涌而出,但身负重伤倒在血泊里的他仍然紧紧抓着劫匪。
李宏专被急救车送往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最终因心脏贯穿伤引起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于2008年11月16日19时50分英勇牺牲,年仅30岁。
李宏专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公安交通管理的第一线,创造了辖区事故高发路段交通纠纷处理“零投诉”的纪录。
2009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发文,追授李宏专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