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据新华社电(记者梁书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和兴路派出所民警宋滨喜与持刀歹徒搏斗身负重伤,不幸牺牲。这位普通社区民警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用鲜血铸就了一座人民警察的丰碑。
宋滨喜生于1968年1月,1987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
2008年10月18日20时26分,和兴路派出所接到哈尔滨市公安局110指令:文兴街57路公共汽车终点站附近有人被打。值班民警宋滨喜、张正球迅速出警。
到现场后,报警人蒋某夫妇称三个满身酒气的人无故滋事,将蒋某打伤,其中两人已在民警到来之前逃跑。根据被害人指认,宋滨喜和张正球将没来得及跑掉的高东堵住。
高东见无路可逃,突然抽出尖刀刺向民警。寒光一闪,宋滨喜本能地将张正球挡在身后,刹那间胸口鲜血喷涌而出。在与歹徒的搏斗中,张正球也被刺伤。
因顾虑周围群众安全,民警并未对犯罪嫌疑人开枪。宋滨喜不顾胸前流血,死死地抱住高东大腿,张正球强忍腰部伤口的剧痛将他扑倒,两人用尽最后的气力将其制服。
支援民警赶到后,宋滨喜已伤重昏倒在血泊中,但双手仍死死抱住犯罪嫌疑人。
11月3日,因伤势过重,在与死神顽强战斗了16个昼夜后,宋滨喜不幸牺牲。
宋滨喜牺牲后,数千群众自发到派出所吊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为革命烈士,人社部、公安部追授他“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宋滨喜牺牲至今的每年清明,战友们都会去他的墓前看一看。“他当年常给我这样新来的民警指点业务,教我们怎么办案、怎么和群众相处,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但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和兴路派出所民警王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