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监督有力,治党才能有效,监督监察具有政治属性,推动其向基层延伸,完成监督监察对象全覆盖,是全党的政治任务,这一工作目前尚处于探索完善期。山西运城绛县纪委监委在畅通监督监察工作“最后一公里”上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建立相对完善的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制度,在“有形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了“有效全覆盖”。
“有形全覆盖”是指绛县构建了相对健全完善的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体系。“有效全覆盖”是指绛县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的实践效果显著。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概括,有以下突出特色:
思想认识上突出政治性,突出了监督监察主体政治素质,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严格联络员的选任条件,村村配齐由党员担任的联络员,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做好联络员后备力量的培养。
范围界定上体现科学性,在实践上清晰解决了“监督谁”和“监督什么”的问题,全覆盖、无空白、无遗漏,凡是村级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都在监督之列,凡是经过合理界定的村级公共事务都属于监督范围,有力地消除了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实现村级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职能行使上实现规范化,明确划分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权限为知情权、质询权、提醒权、建议权,履行监督报告协助职责,这样就使村级监督监察工作上下衔接顺畅,实现了村级监督监察工作的规范化。
支持保障上实现标准化,绛县对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予以充分的政治支持、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支持。在组织领导上,着重强化党委的领导与纪委监委的指导,为监督监察绘好“施工图”;在部门保障上,突出财政、农经、公安等乡镇基层站所的支持,形成监督监察“好环境”;在后勤保障上,重点解决工作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和落实办公场所,为开展工作提供了“主阵地”。
工作方法上具有创新性。全面实施“一册三表三台账”工作法,使村级监督监察工作有章可循;开展“五必访”活动、推出“四监督、四到位”工作机制等;实施精准监督,监督方式精准、报告内容精准、协助事项精准等。
能力建设上注重导向性。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能力提升与日常管理;“学培一体化”,以会代训、以培促干,集采取中培训、案例教学、参观交流,做到“能监察、会监督”。
在实践中,绛县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成效显著,在矛盾化解、民风转变、精准扶贫、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一项主体明确、责任清晰、行之有效的基层纪检监察的好制度,它提供了党的领导、实践探索、制度创新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模板,值得借鉴和推广。
(作者:吕永俊,系中共运城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室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