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李敬:
重庆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可有三种方式。一是在开放方式、开放制度和开放领域等方面做到“人无我有”,发挥“先行者效应”;二是提高开放能级,释放开放动能,带动其他区域开发开放,发挥“驱动者效应”;三是在开放平台利用、开放产业发展等方面做到“人有我优”,发挥“标杆式效应”。
未来重庆需要继续实施开放创新,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中更好发挥带动作用。一是做好组织运营创新。营运中心应当具有商业引领、信息集成、规则制定和研究发布功能,设立商业平台、信息平台、制度创新平台和研究平台。二是积极探索陆上贸易规则,加强内陆开放制度创新。三是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创新。积极推进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引导和鼓励国内资本与国际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合作设立创业联盟或成立创新创业基金。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才开放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