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据新华社电(记者刘良恒)张杰明,男,1972年10月出生于湖南省宁乡县(现宁乡市),1992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牺牲前系长沙市公安局巡警支队芙蓉大队民警。
2003年8月31日,张杰明在执行重大警卫任务中,主动要求到情况最复杂的巡区担负巡逻处警工作。当日凌晨4时11分,张杰明、罗细海、陈卫三名民警组成的长沙市公安局巡警支队芙蓉大队12号巡逻车组正在长沙市韶山路巡逻,接到长沙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指令,称有三名盗窃犯罪嫌疑人翻墙进入芙蓉区育英小学,要求12号车组火速处警。
接到指令后,12号车组火速赶到育英小学值班室。向报案人了解具体情况后,张杰明当即布置好相关人员任务,展开搜查。5分钟后,张杰明首先发现进入财务室走廊的大门缝隙中漏出一丝弱光,他立即喝令犯罪嫌疑人出来,然后自己率先冲了进去。三名犯罪嫌疑人发觉有警察后,一边挥舞三角刮刀一边向外分头逃窜。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往外逃窜时,被张杰明拦住。穷凶极恶的嫌疑人挥舞凶器向张杰明乱捅。
尖刀当前,张杰明毫不畏惧。因走道光线太暗,在与犯罪嫌疑人搏斗中张杰明被刺伤。张杰明先后被犯罪嫌疑人刺中十八刀,其中一刀刺破心脏和肺部,伤口深达18厘米。但即便这样,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张杰明仍死死抱住犯罪嫌疑人的双腿没有松开。
年仅30岁的张杰明因大量失血,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长沙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处长孔奕介绍,张杰明是一名优秀的基层民警。生前,他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立足岗位,无私奉献。他曾两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四次被支队评为优秀民警,1995年因抗洪抢险成绩突出被长沙市公安局嘉奖。2002年、2003年因打击街头“两抢”犯罪成绩优异,两度被支队评为“抓获能手”“侦破能手”。
2003年9月25日,公安部追授张杰明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2003年12月18日,公安部追授张杰明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