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这标志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对我国而言,已然成为治国安邦之根本;因此对高校而言,构建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意识形态制度体系,必然成为立德树人、办学治校之大计。高校如何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建设科学完备的意识形态制度体系?
第一,构建固本开新的理论学习制度体系。
一是内容设置上的固本开新。在学习内容架构上,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是必修内容,但是我们也要注重将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融入时代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高度聚焦国情、社情、省情和校情;高度聚焦广大师生的思想困惑和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充分体现人文主义对现实的关照,以内容之新,使学习贴心。二是方式方法的固本开新。高校既要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传统管用的学习制度;又要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学习的方式,用好学习强国App、网络微信群、优质党建网文、主流融媒体声音、微党课、网络直播平台等学习活动载体,同时建立总结交流分享制度,以方式之新,促学习入心。
第二,构建革故鼎新的阵地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从思想观念层面做到革故鼎新。高校要从国家政治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重要意义。要形成处处是阵地、人人是宣传员的新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可利用的平台和载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教育。二是从学校治理层面做到革故鼎新。建立严格的宣传发布制度,阵地管理审批制度,舆情实时监控制度,突发危机事件处理制度,以及网络评论员队伍,最大限度地凝聚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共识,形成高度的价值认同,坚持用主流意识形态引领社会思潮。
第三,构建推陈出新的学术研究制度体系。
一是在学术研究的信仰引领、能力提升方面做到推陈出新。要建立完善学术研究激励制度,使高校真正成为意识形态的研发基地,对党的思想理论建设进行创新发展,保持和光大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品质,孵化以哲学社会科学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二是在学术研究去伪存真的政治鉴别力和舆论战斗力提升方面推陈出新。高校要认真研究社会思潮间的互动和交锋,厘清学术思想与政治思潮、学术研究与政治鼓动,以正确的学术观点,驳斥错误思潮的影响和渗透。三是要在学术研究的传播力提升上推陈出新。我们要着力形成比较完备的优秀成果评价和表彰制度体系。要进一步拓展各种推广和宣传途径,举办学术研讨交流活动,出版各种教材、图书和宣传资料,积极推进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推广宣传普及和表彰活动。要进一步丰富、完善对思想政治理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领域优秀成果的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对成果的分类和评价标准。
第四,构建吐故纳新的课程建设制度体系。
一是在课程管理上吐故纳新,要让高校的课堂充分体现思想定力、政治定力,使高校的课堂成为兴利除弊、激浊扬清的清朗之地,使高校真正成为知识的守望者和价值观的守护神。二是在课程建设上吐故纳新,要彻底革除照本宣科、自说自话,努力将马克思主义的深刻理论深入浅出,真正做到既深刻入理、亦生动可感,增强课程讲授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抓好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长效制度体系建设。我们要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改革,始终坚持思政课建设与加强党的理论创新同步向前推进。在加强思政课程同时,也要充分挖掘哲学社会科学的思政元素,大力彰显所有专业课程的育人使命,让所有的课程都能实现播撒信仰、触及灵魂、植入信念,使思政课程与各类课程同向而行,形成协同效应。
第五,构建守正出新的组织保障制度体系。
一是在领导责任制度上守正出新。要将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项制度纳入高校大学章程,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也要充分体现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使高校各级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头脑中形成意识形态的“高压线”,真正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遇到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立场旗帜鲜明,面临问题迎头而上,坚定不移地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守好“责任田”。二是在合力育人保障制度上守正出新。要通过制度厘清各个管理部门、各级党组织在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过程中的各种权责关系问题,同时以制度来规范和调节具体管理工作。通过制度彻底解决领导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畅、责任条块分割、工作各自为政等问题,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校上下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最广泛地调动各个管理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的整体格局。三是在过程管理监督制度上守正出新。高校要逐步探索建立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校领导联系院系制度、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度、工作情况党内通报制度和专项督查机制、问责机制,要通过各项制度紧扣意识形态工作各环节,从决策部署到任务分工,从过程督查到绩效考核,从工作总结到经验提炼,都要一一抓实,一抓到底。
第六,构建“气象一新”的评价制度体系。
科学的评价制度能检验考量意识形态工作的质量,是意识形态工作改进完善的依据;意识形态工作的实践性又可以反复校正评价体系,使评价体系更为科学合理。评价制度中的考量内容至少应包含以下要素,即融入度、引领度、传播度、防范度、认同度。一是融入度,即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触角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基层组织建设、社团管理等办学治校各领域的力度;二是引领度,即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在引领办学理念、价值导向、文化建设、氛围营造等方面发挥作用的力度;三是传播度,即高校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课堂主阵地、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活动等方式,运用各种媒体和平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展现中国形象的力度;四是防范度,即高校对师生受社会错误思潮、歪风邪气影响方面抵御防范的力度;五是认同度,即师生员工对“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这一认识的认同度,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部门对高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认可度。
(作者:孙立军,系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本项目系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19KSH01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