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教材研究院(以下简称“教材研究院”)为外语教材的专门研究机构。教材研究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外语教材研究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材研究院旨在凝聚国内外语学科多语种、跨学科的教材研究专业力量,搭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外语教材建设的高端学术研究平台,实现外语课程教材建设研究的专业化、专门化、专项化,打造国家外语教材研究高地。
根据教材研究院的建设目标和任务,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批准,发布2020年外语教材研究项目。项目申报事宜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导思想
立足我国外语教材研究和建设需求,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研究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以中国教材建设研究为主,兼顾国际比较研究,以现实问题研究为主,兼顾历史研究与前瞻研究,为我国外语教材及外语学科建设和发展服务,为人才培养服务。
二、项目申报要求
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需要,聚焦教学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力求具有针对性和较强的应用价值。
三、项目研究范围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外语教材的研究。
2.外语教材的评价体系及标准研究。
3.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背景下,新形态外语教材研究。
4.新文科背景下的高校外语教材发展趋势研究。
5.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外语教材的建设和发展。
6.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不同类型课程外语教材研究(可分综合课、视听说课、写作课等不同课型教材进行研究)。
7.国内高校外语课程设置与教材使用情况研究。
8.基于2020年春季大规模网课,外语网上教学对促进教材出版创新的研究。
9.慕课及其教材的一体化建设与效果研究。
10.课程资源的整合开发如何助力构建高等教育资源服务体系。
四、项目申报及说明
1.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完成时间为1-2年。
2.项目申请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6月30日。以申请人《项目申请书》网上提交日为准。
3.申请人可登录“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教材研究院项目申报网站”(http://kyxm.sflep.com)进行注册,下载相关表格,并在申请有效期内通过申报网站提交《项目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同时用A4纸打印一份相同内容,由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后寄至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教材研究院。
4.申请者可根据自身所在领域、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进行具体项目申报。申报时,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项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项目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五、项目申请人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1.申请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研究项目。
2.申请一般项目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校级科研项目者优先。
3.申请青年项目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如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由同研究领域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
六、项目管理
1.研究项目由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教材研究院规划、制订和管理。教材研究院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管理。
2.专家评审组。根据项目分类设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课题立项评审和结项评审。
七、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分资格审核、初评、会议评审、复核审批4个步骤。
1.资格审核: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合格者进入初评。
2.初评:专家评审组对《项目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初评。
3.会议评审:专家评审组对初评通过项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是否立项。
4.复核审批:管理办公室对初评和会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报教材研究院审批。
八、项目立项、结项
1.项目获批准立项后,教材研究院向项目申请人发出《立项协议书》。正式立项时间为收到申请人签字的《立项协议书》后的次月1日。
2.立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请在项目申报网站提交《项目结项申请书》,同时将《项目结项申请书》用A4纸打印两份,并在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填写、盖章后连同项目成果复印件一份寄至教材研究院。《项目结项申请书》及项目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后方可结项。鉴定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九、项目经费发放
1.立项项目根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享受相应的项目经费资助。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经费资助分2次发放,项目正式立项后的次月发放经费总额的60%,项目结项通过后,发放剩余的40%。对于未能结项或结项鉴定为“不通过”的项目,剩余的40%经费不再发放。
3.项目申请人在收到立项和结项经费后,需分别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寄回教材研究院(相关开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项目成果
1.对鉴定结果为“通过”的结项项目,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拥有对该项目择优优先出版的权利,并有权使用本项目研究成果中的所有数据和资料。
2.对鉴定结果为“通过”的结项项目,亦可自主出版或发表。研究成果由研究者自主出版或发表的须在成果中注明项目来源:“本项目获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教材研究院外语教材研究项目资助。”
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教材研究院。
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教材研究院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