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戴口罩,对于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预防作用,既保护自己,又有益于公众健康。目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简称《指引》)指出,普通公众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时,可以不戴口罩。
但是当处于人员密集场所时,《指引》提示,在中、低风险地区应随身备用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应戴口罩。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与单位进出口等场所的工作人员,建议在中、低风险地区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高风险地区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指引》明确,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是重点人员,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对于职业暴露人员,如普通门诊、病房等医务人员,低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医务人员,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的警察、保安、保洁等,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
而对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医务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指引》强调,一定要戴医用防护口罩。
一些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暴露风险较大。例如,对于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指引》则建议,要戴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指引》还强调,佩戴多个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护效果,反而增加呼吸阻力,并可能破坏密合性。各种对口罩的清洗、消毒等措施均无证据证明其有效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累计使用不超过8小时。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不超过4小时,不可重复使用。
(本报北京3月20日电 本报记者 金振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