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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3月20日 星期五

    海关总署制定50条措施清单:

    统筹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和通关便利化

    作者:本报记者 张翼 《光明日报》( 2020年03月20日 02版)

        本报北京3月19日电(记者张翼)海关总署19日发布消息,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关于统筹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和通关便利化工作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措施清单》)于近日印发,以50条“清单”形式建立任务底账,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强化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要求全国海关把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

        《措施清单》强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严防疫情跨境蔓延。要求各地海关针对疫情形势发展,实施精准布控和快速查验,加强登临交通工具检疫,强化入境健康申报,严防疫情输入或通过口岸环节扩散。实施“货主可不到场”查验,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在保障防疫物资快速通关的同时,加大对不合格防疫物资的口岸拦截和打击力度。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清单》突出全面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提出全程简化通关手续,降低通关成本。要求各地海关要对防疫物资或企业复工复产急需物资进口,取消转关限制。对企业生产急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进口,采取在卸货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实施顺势监管。对消毒除菌类化妆品采取入境后加贴中文标签、先放后验等措施。支持农产品食品扩大进口,保障市场供应。在重点口岸开辟农产品、食品进口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优先检查、优先检测。

        此外,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税(最长3个月),海关予以减免滞纳金。创新核查方式,利用互联网等渠道,通过“不见面”审核数据资料,实施非现场核查,减少下厂次数,作业周期压缩至实地核查的三分之一,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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