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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3月04日 星期三

    疫情期间网上复诊医保可报销

    作者:本报记者 邱玥 《光明日报》( 2020年03月04日 10版)

        本报北京3月3日电(记者邱玥)记者3日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意见》明确,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在线开具电子处方,线下采取多种方式灵活配药,参保人可享受医保支付待遇。医保部门加强与互联网医疗机构等的协作,诊疗费和药费医保负担部分在线直接结算,参保人如同在实体医院刷卡购药一样,仅需负担自付部分。

        为防止出现虚构医疗服务等违规行为,《意见》还要求落实线上实名制就医和处方审核等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同时,按照《意见》要求,还要打通互联网医疗的医保支付通道,这将有利于减少群众就医购药时的交叉感染风险,享受在线医保结算的便捷服务。

        据悉,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密切关注指导、及时总结各地的做法,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就医购药服务,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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