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0日电(记者陈慧娟)10日,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在京举行主题为“防控疫情、法治保障”的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实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有关情况。
《意见》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
第二部分,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针对社会关切,提出了依法严惩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十大执法司法政策,明确要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意见》强调,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三部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办案效果和安全。《意见》从及时查处案件、强化沟通协调、保障诉讼权利、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办案安全五个方面,对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案件提出要求,确保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