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
现阶段,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检验我们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试金石,是对各级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大考验,对大城市的基层组织而言更是如此。上海自1月24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闵行区古美路街道等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全面部署和安排落实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调以基层组织力为核心,构建起社区疫情防控的基层治理模式,并在实际行动中不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这种社区疫情防控的基层治理模式,其建设的社会化活力来自社区居民自觉自愿的个体化参与和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心理认同,是基层社会治理迈向现代化的动力源泉和价值追求。正是这种社区为本、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疫情防控模式的形成,才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良好的效果,广大居民的健康安全和基层社会的有序运行才更有保障。
古美路街道等建构起了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社区各部门和工作岗位负责组织,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协同,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疫情防控组织架构。面对如此重大的疫情,如果没有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和部署,整个防控工作就会一盘散沙,就会因为过于碎片化和无序化而收效甚微。当前,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统一领导指挥。古美路街道等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一线配备和严肃全程督查等手段,在基层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组建“突击”梯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并利用社区网格化管理和“红色物业”工作机制,以居民区网格为重点,联合物业公司、业委会、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形成了“党委领导、社区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治理格局,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成了疫情防控的力量优势和治理效能。
从基层治理的主体来说,社区疫情防控包括社区各个组织、机构、群体甚至公民个体在内,实现了从原来单纯的部门负责,向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转变,从有限的“一核多方”的共治主体,向更具凝聚力和包容性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提升。从基层治理的客体来说,社区疫情防控同时也包含着治理的对象和客体,是治理主体与客体群防群治、共生共享的一个过程。这一过程不仅较好地表达了各成员的参与感和认同感,也充分表达了其归属感和获得感,而这正是基层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价值旨归和精神动力。古美路街道等在疫情防控过程中,通过广泛宣传社区先进事迹和及时发布信息凝聚人心,同时通过扎实的社区服务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和生活需求,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疫情防控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
总之,疫情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责。通过构建社区疫情防控的基层治理模式,不仅可以弥补基层组织在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人员不足、资源有限的短板,而且可以形成一种组织化和社会化的活力来提升基层治理的效能。这种方式和模式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组织创新,更是基层治理迈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作者: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文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