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重要内容,特别强调要“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体现了当前加强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规范教育”和“德性教育”是道德教育的两个不同层面。只有规范教育与德性教育同频共振,实现这两个层面的相融共生,才能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规范教育是侧重行为层面的道德教育。规范教育主要是指向受教育者传授社会道德规范方面的知识,目的是使社会道德规范通过“灌输”内化为个体的道德信念,转化为个体的行为准则,其核心就是教之“上所施下所效”,化之“使作善”,使受教育者严格遵守道德规范。规范教育以规范伦理学为哲学基础,注重规范性和制度性,通过衡量行为正当与否,以及评判规范与行为之间的价值尺度,体现社会层面规制的伦理观念,凸显社会秩序的整体价值取向,调节受教育者的生活实践,化育实践主体的伦理道德精神。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社会示范性,它的旨趣在于强调“最起码或最低的要求”,也就是最基本的道德义务作为道德教育的基本价值诉求,提供标准化、普遍化、系统化的道德规范,把握现代社会公共伦理生活的规范化秩序;二是行为指向性,它具有严格的道德评判标准,引导人们在面对诸多的道德冲突或两难情境中,能够正确地作出判断,从而选择一种合理的道德行为,对人们的道德行为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三是历史继承性,它保持一致性和连贯性,形成具有普遍性的人类道德价值,使受教育者的道德意识在长期的个体道德实践中得到觉醒与升华,不断重塑具有进步意义的时代道德价值。规范教育是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径、直接保障和基本目标,它本身包含社会伦理价值的预设和道德价值诉求,通过外在的手段或他律的方式行使道德的规诫功能,影响和制约受教育者的思想观念和实际行为,进而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德性教育是侧重品质层面的道德教育。德性教育主要是指对受教育者进行德性知识和德性践行的教育培养,将有关自我的德性和对待他人的德性以及社会的德性等各种德性内化为受教育者的心理品质,其核心就是培育和提升受教育者的精神品格和对幸福生活的自觉体验,使受教育者成为道德之人和智慧之人。德性教育以德性伦理学为哲学基础,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稳定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倾向,引导个体在道德实践中不断地内化认同和自主建构,实现个体道德人格的整体生成和个体道德行为的高度自律,使人们自发或自觉地形成德性,并且自觉或自主地进行德性修养,最后能够做出通往人生整体幸福的智慧选择。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现实超越性,它根源于超越性的观念力,强调从基本的道德规范出发,但源于现实又往往高于现实,培养受教育者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指引受教育者对自身本质进行理性超越,使受教育者必然讲究德性,过一种德性生活;二是价值导向性,它取决于强大的精神力量,培养受教育者个体的道德理性,形成崇高的人生信念、健全的个性心理和高尚的道德情感,引导受教育者道德行为的完美性,追求生活的完整性和体认生命的价值意义;三是个体取向性,它关注于受教育者个体内在的道德品质及其实现的过程和条件之上,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具有重大的作用,道德主体需要全面认识德性的实质、要求、意义以及深度了解德性的形成规律,促使受教育者自身德性意识的真正觉醒,同时进一步自觉地加强德性修养。德性教育是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资源宝库和价值目标,凸显德性之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重要性,使受教育者能够主动地涵养德性和完善德性,在追求更好的生存状态中实现幸福。
规范教育与德性教育的相融共生。德性和规范都是道德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核心内容,“规范的目的是德性,德性的手段是规范”。抛开规范教育只谈德性教育,教育由于缺乏切入点和基础而不免落入空谈;抛开德性教育只谈规范教育,就容易变成说教,流于形式而实效低下。规范教育关注“我们应该做什么”以及“我们应该怎么做”,从而明确道德规则以及义务和责任,德性教育关注“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以及“我们应该怎么生活”,突出德性对于人及其完整生活的重要价值意义。由此可见,规范教育与德性教育是可以相得益彰的,真正的道德教育既要有社会伦理规范层面的规训和灌输,也要有个体德性至善的激励和指引,最终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实现规范教育与德性教育的相融共生应注意四个方面:一是层次化的道德教育目标,应综合知善、向善和行善以及道德价值的不同层次,根据受教育者个体道德发展的状况及特征开展相应层次的道德教育;二是多样化的道德教育方式,应呵护人性和充盈人性,采取说服教育、榜样示范、情感陶冶、品德评价和道德修养等多种不同的方式方法;三是德性化的道德教育制度,应追求受教育者实现内在道德与外在规范的融通,在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中承载和彰显高尚的德性品格和道德风貌;四是弘扬传统道德教化的合理内容,应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道德思想资源。
概言之,应通过不断的对话交流和实践探索,使规范教育与德性教育在相融共生中延伸道德教育的生命力,同时根据规范伦理学与德性伦理学的理论范式、价值视域和问题意识,在理论取向上力争这两种哲学基础的相融共生,真正实现规范教育与德性教育的同频共振,提高道德教育的实效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坚实的道德基础。
(作者:方熹,系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