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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1月20日 星期一

    “出租车感谢费”忽视了行业公共属性

    作者:俞一 《光明日报》( 2020年01月20日 10版)

        【网言】

        据报道,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发布声明,“美团打车”上线的“出租车感谢费”模块,实则为出租车加价功能,正在考虑提起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美团回应称,设置出租车感谢费是考虑到春节期间供需紧张,添加感谢费能鼓励司机坚持服务,乘客可以自由选择给或者不给。

        的确,合理的加价,能够刺激供给,实现供需平衡,缓解打车难。但是,怎么加、如何加,不能由某个平台来决定,应遵循统一管理,做到有章可循。在春节打车难的前提下,如果额外设置加价模块,乘客未必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加价很可能会变成不得已的“常态”。更重要的是,网约车平台未经许可就擅自加价,也扰乱了出租车市场的统一管理秩序,不利于公平竞争。留意新闻就可以发现,各地的出租车价格在统一调整之前,不仅要经过市场监管和物价部门的许可,还得召开听证会,对为什么要调整、具体如何调、调价的依据是什么等问题,进行民意征询,保证定价合理,避免跟风涨价、突击涨价等现象的发生。

        (原载于人民网 作者:俞一 摘编: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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