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从来都认为,“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是西方制度模式这一条道,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来”。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对自己团结带领人民浴血奋斗多年建立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始终保持着坚定的自信。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努力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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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强的政治定力来源于政治上的清醒。在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上,我们党始终是非常清醒的。毛泽东同志从来就不相信“任何东西是完全的,是不再向前发展的”,他在1962年就深刻指出,“从现在起,五十年内外到一百年内外,是世界上社会制度彻底变化的伟大时代,是一个翻天覆地的时代,是过去任何一个历史时代都不能比拟的。处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必须准备进行同过去时代的斗争形式有着许多不同特点的伟大斗争”。他还指出,由这一点出发,把包括制度建设在内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时间“设想得长一点,是有许多好处的,设想得短了反而有害”。着眼解决制度现代化问题的邓小平同志不仅在1992年高瞻远瞩地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而且,他还强调,“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评价邓小平同志的这段话,“几十代人,那是多么长啊!从孔老夫子到现在也不过七十几代人。这样看问题,充分说明了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政治上的清醒”。正是鉴于对“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好、建设成,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的清醒认识,中国共产党人始终牢记,“一代人干一代人的事,但没有历史眼光,没有长远眼光,也干不好当下的事”。
中国共产党人在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上的这种政治上的清醒,不仅基于实践上面临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军事方面长期占据优势,面临当今世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制度竞争成为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的客观现实,不仅基于理论上对社会基本矛盾,对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辩证关系的清醒认识,还基于对世界和新中国制度建设历史的深刻洞察。“历史经验表明,经过长期剧烈的社会变革之后,一个政权要稳定下来,一个社会要稳定下来,必须加强制度建设,而形成比较完备的一套制度往往需要较长甚至很长的历史时期”。从新中国的历史角度看,要建设完全不同于旧中国的制度体系,要治理一个人口众多、基础薄弱的大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任务必然是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需要进行长时间的艰辛探索和艰苦努力”。事实的确如此。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虽然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保障我国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我们要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创新能力不够强,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等,都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直接或间接相关。
新时代,我们一以贯之回答好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这一重大命题,既要有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牢牢把握制度巩固和发展的长期性,也要有强烈的历史担当,深刻把握这种长期性是由一系列紧密相连的具体阶段组成的长期性,在制度巩固和发展的每一具体的历史阶段,要担当起该担当的历史责任。具体地说,就是要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基础上,把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是中国共产党人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的绝佳体现。《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庄严的政治宣示,充分表明我们党守正创新,努力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坚强政治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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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时代,我们保持政治定力,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必须深刻认识实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有关总体目标的重大意义。
首先,实现“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这一目标,对我们立足当前,针对我们正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实现这一目标,无异于宣告各国最终都要以西方制度模式为归宿的线性历史观的破产,无疑将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为人类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贡献中国智慧,开辟更加广阔的前景。
其次,实现“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目标,无疑意味着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对我们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集中各方面力量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对我们在复杂多变的国际格局中保持战略定力,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实现“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一目标,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阻挡地成为二十一世纪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旗帜,成为振兴世界社会主义的中流砥柱,对我们党为科学社会主义的新发展作出更大历史贡献,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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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的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奠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和保障。在新时代,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为引领,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及时把成功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使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既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必须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把握党和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方面走过的道路、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不照抄照搬他国制度模式,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把长远制度建设同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立足当前,针对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同时要放眼未来,着眼今后二十年、三十年,前瞻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需要构建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促进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相适应,促进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相协调;必须着眼更加有效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更加充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优势,更加充分彰显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优势,着眼不断增加和扩大我国制度的优势和特点,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不断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活力。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执笔:刘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