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住房租赁市场仍存在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违规使用住房租金贷款、强制驱逐承租人等乱象。因势利导,让市场回归健康和稳定,已成为当务之急。《意见》对房源信息真实性、合规性,发布平台建设的标准等进行严格和细化。针对住房租金贷款业务提出明确要求,显示出监管层对近几年住房租赁运营机构风险的关注。明码标价、收费前出具收费清单、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不得再次收取佣金等规范措施,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各地要以《意见》出台为契机,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坚持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原载于中国经济网 作者:张国栋 摘编:孙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