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新华社重庆12月24日电(记者周闻韬)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彩云湖湿地公园内,芦振龙烈士陵园引人注目。1999年5月27日,年仅25岁的公安干警芦振龙在传唤犯罪嫌疑人魏某时,遭遇暴力抗法,英勇搏斗中,他身中21刀,最终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同年6月,公安部追授芦振龙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
今年是芦振龙烈士牺牲20周年。前不久,来自九龙坡区的40名党员民警相约来到烈士陵园,和自发赶来的群众一道瞻仰先烈,寄托哀思。
“也许对于许多年轻人而言,20年前万人空巷送别烈士的记忆已经模糊,但作为战友、师长、领导、兄弟的芦振龙,永远不会被忘记!他重塑了警营精神,他永远与我们同在!”一位参加纪念活动的公安干警说。
1973年,芦振龙出生于山东聊城,1998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进入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处(后并入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石桥铺派出所任户籍民警。牺牲前,芦振龙既爱岗敬业,又肯钻研业务,担任户籍警后,他深入调查研究辖区情况,写成论文《暂住人口管理问题探析》。在所里,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热情,受到群众和同事一致好评。
1999年5月27日,芦振龙到他管辖的兰花村传唤前一晚聚众赌博、持械斗殴的嫌疑人魏某。下午6时35分,他来到魏某回家必经的路口等候。10分钟后,魏某驾驶一辆黑色摩托车出现在路口,看见民警,魏某慌忙弃车而逃,芦振龙立即奋勇直追。魏某随即钻进了附近的一条僻静小巷,芦振龙追进小巷200米处,眼看就要逮住魏某,没料到身后突然窜出6个手持尖刀的年轻人,他们正是魏某犯罪团伙的另外几名骨干成员。
面对7名亡命徒,芦振龙凛然不惧:“我是派出所户籍民警,我依法传讯魏某,你们不要乱来!”这伙歹徒壮着胆子嚷道:“你独身一人,还敢跟我们对抗,今天要你服气!”说着便举刀朝芦振龙砍去,芦振龙虽抓住前面一个歹徒,但侧面的歹徒一刀砍中了他的前额,鲜血喷溅而出。
此时的芦振龙努力睁开被热血蒙住的眼睛,他用左手抓住歹徒的利刃,与歹徒英勇搏斗。这时,又一歹徒挥起尖刀朝芦振龙刺去……
歹徒行凶后仓皇逃窜。附近的村民们闻讯赶来,将身中21刀的芦振龙送往医院抢救。5月28日凌晨4时45分,芦振龙永远停止了呼吸,年仅25岁。
芦振龙的英雄事迹很快传遍了重庆的山山水水,同年6月1日清晨,重庆高新区万人空巷,10余万名群众戴着白花自发为芦振龙送行。芦振龙后被公安部追记“一级英模”称号,重庆市委追认他为中共正式党员。2007年12月,芦振龙的血衣和警官证被认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芦振龙牺牲后,重庆市政府在彩云湖湿地公园为他修建了纪念陵园,并竖立铜像,以寄哀思。每年的清明节和烈士纪念日,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干警都会到陵园举行纪念仪式,让昔日的战友在雕像前同烈士说说话,让刚参加公安工作的新鲜血液感悟烈士精神,传承烈士遗志。
如今,芦振龙曾经工作过的地方石桥铺派出所被九龙坡公安分局设定为“情指联动”公安改革试点单位,依托大数据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实现了刑侦、户籍、治安等数据的互通,带动了派出所在案件侦破、治安巡防、服务民生等方面能力的提升。“英雄虽逝,但他的风骨永远熔铸进了这个集体中。他的路,我们会替他走下去;他的事业,我们要帮他完成好!”石桥铺派出所所长桑宏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