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刘华东)12月23日,由民法总则和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
合并后的民法典草案对各分编作了部分修改。在物权编部分,草案对居住权合同的内容、居住权的设立和期间等规定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规定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在合同编部分,为解决民间借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草案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人格权编中,防止性骚扰的规定得到完善,草案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在侵权责任编中,草案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情形的发生。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在作草案编纂情况的汇报时表示,拟于2020年1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印发所有全国人大代表征求意见,组织代表研读草案,同时向地方人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方面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2020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