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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粉丝文化”要流量更要有底线

    作者:邓海建 《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24日 02版)

        【亮见】

        近些年,文娱产业风生水起,粉丝文化影响下的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现象,亦成为热点症结。据报道,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明星诉网友侵害名誉权案件中,七成被告为30岁以下青少年,案件多因“粉丝骂战”引起,背后牵扯的是明星们巨大的流量利益。

        青少年粉丝为偶像明星在网上“玩火”,平台及资本却忙着在背后收割利益,最后是这些热血满怀的青少年成了“跑偏”粉丝经济中的棋子。年轻人迷恋偶像无须认定为原罪,偶像是理想化的自己,能照出梦想的影子。策马扬鞭的侠客、古道热肠的英雄,即便是美国篮球巨星科比那句“没有人见过洛杉矶早上四点钟的样子,我见过”,也曾激励无数青年人。岁月流转、时过境迁,今日的大众明星有了产业化的“人设制造”,还有舆情话题适时“加料”,因而更能迎合青少年的情感与审美。加之资本对粉丝经济的浸润与把控,粉丝文化一直处在高光的“春天里”。

        互联网时代的粉丝早不是当年那些为一盘磁带、一幅海报而痴迷的“追星族”。网络的自主性、互动性、便捷性,极大地消除了粉丝与偶像之间的时空阻隔。明星和粉丝、粉丝与粉丝之间的关系重构,也助推了“饭圈文化”勃兴发展。当前青少年粉丝群体具有鲜明的三重特征:一是创造着新的青年亚文化。他们是文化消费者和媒介受众,也是消费文化和传统价值的“搅局人”。二是成为高黏性的兴趣与情感共同体。粉丝之间不断分享信息、交流情感,逐渐成为互相认同、彼此欣赏的兴趣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三是商业文化介入并主导。粉丝文化进一步催生了粉丝经济,产生经营性收益、催生相关从业者。比如打着“应援”旗号的各色集资行为等,往往裹挟着青少年粉丝的言论及财产权益。

        基于以上分析可知,传统认知中的粉丝文化业已迭代升级。此前,在公安部开展的“净网2019”专项行动中,蔡徐坤1亿转发量幕后推手星援App被查,法定代表人被批捕。这虽是个案,但显示的粉丝文化乱象却不容小觑。据《报告》称,相关涉诉侵权行为相对集中于社交平台,包括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豆瓣等。凡此种种,皆说明营造健康向上的粉丝文化、构建合规守法的粉丝经济,亟待在“互联网+”的新思路中去破题。

        一个巴掌拍不响。粉丝文化影响下的青少年网络行为失范现象,说到底是“多方合力”的结果,粉丝群体化、网络化、组织化催生的网络空间亚文化与新业态,都为网络失范行为提供了土壤。值得注意的是: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1.2%。从年龄看,39岁以下网民群体占网民整体的69.1%,其中10至29岁网民群体占比高达41.5%。从职业看,网民群体中学生最多,占比达26.0%。因此,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与价值方向,需要合力而治、全力而为。加大监管力度,落实明星、平台、资本等多方责任更是迫在眉睫的工作。

        总而言之,唯有文化工作者自尊自爱、社交平台自重自治,资本市场有价值自觉、网络监管能应时而为——在全面法治和公共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青少年粉丝方能在网络世界良性互动、不逾规矩,而粉丝文化亦会有流量有底线,迎来多元文化的风光盛景。

        (作者:邓海建,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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