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新华社哈尔滨12月15日电(记者梁书斌)巡逻中遇四名歹徒持刀袭击,哈尔滨市太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栾军与其展开殊死搏斗,拼尽全力开枪击中一名歹徒后壮烈牺牲,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誓言。
栾军,生于1959年7月,中国共产党员,1982年参加公安工作,曾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侦查员、太平公安分局新乐派出所民警、太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
1998年6月28日下午,太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第三中队的刑警兵分数路,深入易发案部位巡逻,本不当班的栾军主动请缨参战。
16时30分许,栾军穿着便衣,带领三名治安积极分子在松花江沿岸一带巡逻,行车至临堤街马家沟河坝下。因这里曾多次发生抢劫案,栾军等人对这一地带展开搜索。此时,歹徒徐承恩、徐延中、孙志刚、于建伟正隐藏在这里,伺机进行抢劫。
当栾军搜索到堤下花园时,歹徒徐延中、孙志刚突然从树丛中窜出。栾军刚喝问一声:“干什么的?我是警察!”两名歹徒已窜至近前,不由分说举刀就刺。这时,歹徒徐承恩、于建伟也从坝上窜下来,四名歹徒围住栾军猛刺。
忍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剧痛,栾军与四名歹徒展开殊死搏斗。搏斗中,栾军拔出手枪,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将歹徒徐承恩左大腿击中。歹徒们见势不妙,四散奔逃。
栾军胸部、腹部、背部、肋部、腿部被刺23刀,壮烈牺牲。“当天下了雨,可能是老天垂泪吧。”栾军的同事、道外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政委王宏杰说。
在附近搜索的三名治安积极分子听到枪声,迅速向出事地点冲去,将正在逃跑的徐承恩、于建伟擒获。次日中午,另两名歹徒徐延中、孙志刚也被抓获。经审,四人均是惯犯,两个月内在佳木斯市、鹤岗市抢劫五次,手段残忍,造成一死三伤。
“这么多年都没遇到这么凶残的歹徒。栾军弹夹内五发子弹打出4发,他拼尽了最后的力气。”王宏杰说。
在入党申请书中,栾军表示,干民警这一行就意味着奉献和牺牲,要时时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挺身而出。他确实做到了。
1998年7月8日,栾军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模称号。7月20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从警十几年,栾军始终把打击犯罪作为天职,参与破获刑事案件3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4名。栾军工作中有股拼劲儿,为侦破一个系列抢劫出租车案,他曾在农村地区连续蹲守一个多月。
平时栾军总是乐呵呵的,随和而谦让。事发当天上午,刑警大队内勤周英楠曾和他沟通业务量统计的事,20年过去了,当年栾军的回答她还记着:“都给年轻的同志吧,我什么都不要。”
在妻儿眼中,他是不折不扣的工作狂。有时回到家衣服都没脱,接到电话又出门了。“有时母亲早上告诉我,父亲昨晚回来了,我还没起他又去上班了。”儿子栾洋说。
父亲牺牲时,栾洋只有12岁。子承父业,栾洋后来也穿上警服,和父亲的同事们一起战斗。如今,栾洋已成长为单位的业务骨干,连续三年在哈尔滨市刑侦战线排名中名列前茅。“父亲给我的不仅是光环,还有压力,我必须更加努力地工作。”栾洋说。
这么多年过去了,栾洋始终记得穿上警服的第一天母亲对他说的话:“儿子,别给你爸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