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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自媒体的“碰瓷生意”该消停了

    作者:柯锐 《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04日 02版)

        【网言】  

        “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诗人戴望舒的《雨巷》,曾是无数人学生时代的美好记忆。然而不久前,两篇对戴望舒进行侮辱和诋毁的自媒体文章,却悄然在网上被疯传。日前,戴望舒82岁的女儿戴詠素已经起诉平台,认为父亲遭受到严重侮辱,要求删除侵权文章,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

        在自媒体的浪潮中,固然有不少自媒体创造出了优质内容,但是无专业操守的自媒体却如过江之鲫。权利和自由皆有边界,无下限、无操守终究走不远,更成不了好媒体。自媒体同样需要遵守法律,不仅受传统民法中有关名誉权、商誉权的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已明确了对英雄烈士的特殊法律保护,还专门设置了公益诉讼渠道。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也明确“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是扫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之一。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自媒体,其面向公众传播的特点决定了它们具有公共属性,意味着其应担负相应传播责任。

        (原载于澎湃新闻网 作者:柯锐 摘编:王欣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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