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3日电(记者李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家文物局3日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文博职称改革意见》)。
据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介绍,《文博职称改革意见》优化了职称层级设置,取消原有的文博管理员职称,设初级、中级、副高级和高级,名称依次为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和研究馆员。根据文博行业特点,设置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四个专业类别,每个类别又包含若干领域。
在评价标准方面,《文博职称改革意见》强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李金生特别指出,职称评价要突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注重考核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
记者注意到,《文博职称改革意见》中称:要“建立健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面向基层文博专业人员进行单独评价,评价结果限定在基层有效”。国家文物局人事司司长朱晓东解释,这项政策适用于县级及以下的文博专业人员。
他说,所谓“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坚持总量控制、比例单列的原则,即评出的高级职称不占这个地区整体高级职称的比例,并只在同级别地区有效。也就是说,在甲县评出的高级职称,在乙县有效,但到省市一级就无效了。朱晓东称之为“地方粮票”,是正视基层实际情况、政策向基层倾斜的体现,为的是鼓励文博专业人员服务基层、扎根基层。
此外,今天公布的《文博职称改革意见》还在创新评价机制方面有所突破。比如,非国有博物馆机构、社会组织的文博专业人员,可以按属地原则申报职称;在文博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编制外人员,也可按同等条件参加文博系列的职称评价;文博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文博专业人员,创业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价权利,创业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亦可作为职称评价依据。
目前,全国文博系统从业人员16万多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万多人。发布会上,顾玉才表示,《文博职称改革意见》的出台将对延续30多年的文博职称评审制度带来重要变革,突破了以往文博系统内和外的界限,突破了事业和企业的界限,必将给文博专业人才带来新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