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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02日 星期一

    江西抚州:

    创新财政票据管理 助力服务效能提升

    作者:本报记者 胡晓军 《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02日 03版)

        【基层一线看“六稳”】  

        本报江西抚州12月1日电(记者胡晓军)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给予通报表扬,江西省抚州市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提升服务效能的做法名列其中。

        去年以来,抚州市深化改革创新,创新财政票据管理方式,在全省率先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大力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上线运行,优化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流程,取得显著成效。这一做法以互联网+政务管理为引导,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工具和金融支付手段,极大方便了缴款人缴交非税收入,也促进了当地公共服务水平提高。

        据了解,抚州市以财政部制定的统一项目识别码为基础,建立了统一的执收项目库,市、县区两级财政部门和各执收单位无权增减收费项目,也无权限在系统挂接项目,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收费行为。所有收费对应使用的财政票据,也全部升级为财政电子票据,制定标准化电子票据“三合一”管理方式,减少财政票据在执收单位、缴款人、银行、财政部门、报账单位之间的实物流转,并通过系统进行全程电子化监管。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在抚州上线后,由省级统建统管,市县级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直接使用,实现资源共享、集中管理,避免各级财政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大幅降低征收成本。据测算,启动电子票据后,仅2018年抚州市支付非税票据费用较上年减少48.6万元,节约率达60.3%。

        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后,抚州市所有非税收入均缴入代理银行非税收入收缴待结算账户,日终由系统按资金分成及归属发出清分,将资金清分到各级财政,实现非税收入直缴入库,杜绝了“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等现象。执收单位缴款时采取直缴为主、汇缴为辅的资金收缴模式,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

        为实现非税收入收缴工作高效便民“一条龙”,抚州市在保留银行柜台缴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金融支付工具,开通企业网银、个人网银、自助柜员机以及具有银行聚合支付功能的固定和移动POS机、自助缴款机等资金收缴渠道,不断拓展线上线下收缴渠道;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技术,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缴款短信或缴款书,并自动推送告知缴款人信息,缴款人根据缴款信息即可自主选择缴款渠道进行缴款,真正实现了让缴款人“一次不跑”“动动手指”就能轻松缴费的目标。系统还可自动生成电子票据,供缴款人查验、下载、打印,缩短了缴款人办理业务的时间。

        截至目前,抚州市本级上线执收单位已有109个,覆盖率达到96%,累计完成缴款56万笔、7.88亿元,其中第三方电子化线上缴款54万笔,占全部缴款业务的96%。该市各县区平均覆盖率达95%,累计完成缴款58万笔、23亿元,其中第三方电子化线上缴款52万笔,占全部缴款业务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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