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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30日 星期六

    你去上班,谁来帮你带娃

    ——广东省广州市政协“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聚焦0~3岁婴幼儿托育难题

    作者:本报记者 龚亮 本报通讯员 李志洁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30日 07版)

    2019年10月17日,广州市政协委员在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开展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专题调研。向秋翰摄

        说到生二孩,很多育龄妇女连连摇头,因为家庭婴幼儿照料负担较重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没人带娃”成为影响家庭再生育的重要原因。就广东省广州市来说,0~3岁婴幼儿入托率不足5%,绝大部分是由祖辈进行日间照护。可是,并不是所有老人都有精力、时间去带孩子。把孩子交给陌生的保姆照顾,很多家长又不放心。托育服务的供需矛盾日渐突显,可现有的托育服务机构不仅数量严重缺乏,质量也良莠不齐。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如何让育龄夫妇摆脱“想生不敢生”的后顾之忧?落实《意见》存在哪些难点?广州市政协“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把“探索建立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列为2019年的重要协商议题之一,自8月起开展了近4个月的系列调研与协商,推动这项工作取得可喜进展。

    1.养育”已成为影响“生育”的关键因素

        肖女士在广州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在孩子1岁8个月的时候,她面临两个选择,把孩子放回老家让老人照看,或是辞职回家自己带。这都不是她想要的。

        正在这个时候,她得知企业创办了“职工亲子之家”,帮助职工托管孩子。这对肖女士来说,是个双赢的选择,既不用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自己也可以继续工作。现在,每天她上班的时候,孩子就在同栋楼里上学。虽然她现在还没有计划生二胎,但如果想生,“职工亲子之家”就是她的坚强后盾。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肖女士这样幸运。据了解,广州全市开展了这项工作的企业单位也才20多家。绝大部分育龄夫妇还得自己承担养育压力。

        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已经连续多年关注并推动解决“‘二孩’政策放开后,育龄妇女重返职场”的问题。他认为,因为托育难,部分职场妈妈不得不留守家中照看子女,变成了全职妈妈,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育龄妇女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欲望。

        他在自己经营的公司做了一个调研,“我们有超过50%的员工来自外地。一些育龄职场妇女为了重返工作岗位,要么让小孩回老家,由老人看护;要么请父母来广州看护。”曹志伟说,由于两代人教育观念差异很大,对孙子孙女不舍得严厉管教,让孩子父母很是为难,很多家庭因孩子的管教问题产生矛盾。

        广州市政协委员贺惠芬也了解到,一些年轻家长因不赞成家中老人的养育观念,宁愿自己辛苦点,也不太愿意让家中老人看护。

        没有老人带,或者不愿意让老人带,又找不到合适的保姆,很多家长开始寻找托育服务机构以帮助解决婴幼儿照护问题。“家长在选择托育服务机构方面是很谨慎的,离家远近、收费标准、正规与否、安全指数、环境和保育师的水平等,都是考虑因素。要想找到这些方面都符合家长要求的托育服务机构,真的不容易。”曹志伟说。

        “放眼全球,国际上很多国家都非常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教育。而广州市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尚处空白,各种问题非常突出。”广州市政协委员简瑞燕指出,一是供给和需求的矛盾非常突出。二是行政主体和行政法规缺失,导致市场混乱无序。一直以来,广州市尚无规范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法规政策,尚未明确行政部门进行监管。三是师资良莠不齐,课程缺乏标准规范,严重影响托育服务质量。

        目前,市面上一些被定义为“早教”的机构,其实是想办“托儿所”,但因为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没有相对应的牌照发放,所以他们不得不注册为“教育咨询公司”或“教育培训公司”。而政府部门对托育服务机构的监管仍相对空白,此现状也令很多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十分无奈。

    2.带娃上班”,实施起来有难度

        贺惠芬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带娃上班”的概念得到重新认识。不少年轻父母希望单位内部能够创办托育服务机构,像肖女士那样,带着娃上班,以解决孩子无人照料或高价养育的问题。

        记者采访得知,企事业单位创办托育服务机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对国有企业来说,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目的是减轻国有企业人员管理、运营费用的负担,以便集中资源做强主业。对于国有企业办的教育(含中小学、幼儿园)机构,原则上都要移交给地方教育部门管理。对党政部门和事业单位而言,利用公共财政创办主要面向自己职工子女的托育服务机构,容易引发社会对新的教育不公平的质疑。

        一些民营企业为了增强对员工的吸引力,自行创办了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并且以相对低廉的价格提供给员工子女享受。“但大多数这种机构并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包括办学许可、收费许可、食品安全、消防设施验收等,也达不到相关的办学标准。因此,对于民营企业自办的托育服务机构,还需要通过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等措施予以规范。”贺惠芬说。

        曹志伟认为,托育服务是全社会的责任,如果要把这项工作转嫁到企业身上,势必会加重企业负担。而且托育工作是很专业的工作,必须强化政府主导责任。

    3.强化政府主导,因地制宜满足托育需求

        “当然,我们不能完全靠政府大包大揽来解决婴幼儿托育问题。现在公办的普惠性的托育服务机构严重不足,我们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创办托育服务机构。”曹志伟说。

        托育是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一环。曹志伟在与政府部门协商时建议,对托育服务机构在税收上予以扶持、场地租赁费适当降低,以减低其经营成本。与此同时,应当对入托的婴幼儿实施按人头补助,以降低家庭负担。

        对此,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回应说:“在支持社会力量办托育服务机构方面,国家通过采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方式,拟在全国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支持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等的建设,我委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投资补助。”

        简瑞燕建议,成立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领导小组,指导和统筹全市托育工作的开展。明确政府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制定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研究符合广州市实际情况的托育管理办法与标准,通过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市场化等多种模式,以广覆盖的思路发展托育普惠公共服务。

        同时,她建议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组织的作用。比如工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妇联联动街道、社区的妇女儿童之家,开展相关服务。“广州南沙区东涌镇妇联早就利用其妇女儿童之家,开设了早教课程,把托育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简瑞燕说。

        据悉,广州市发改委已计划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广州市卫健委正在牵头制定《广州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广州市总工会、妇联、行业协会、用人单位等社会各界也都积极参与进来。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也表示,已经在现有的企业注册登记系统里增加了婴幼儿照护机构的行业表述和经营项目,对全市营利性的婴幼儿照护机构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进行了统一规范,引导企业自觉依法进行注册登记。

    4.破除托育人才瓶颈,广州已经在行动

        随着托育服务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托育人才缺乏将成为影响托育服务发展的短板。

        破除托育人才瓶颈,广州市早已有行动。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从2018年开始,就开设了学前教育专业早教方向,目前在校生有100多名。校内有早教实训中心,学校还跟早教协会合作,建立了13个校外实训中心。

        据广州市教育局统计,目前全市有13所中职学校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在校生人数为5955人。2018学年有2796名中职学生考取了保育员(中级)证书。广州市教育局鼓励学校通过中高(职)衔接、五年一贯制以及举办学前教育专业学院的方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另外,广州市正在积极筹建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希望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为早教、婴幼儿照护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广州市政协委员付伟表示,要编织一张托育人才培养成长的大网,吸引更多年轻人投身托育行业。可以对相关专业(方向)学生在学费等方面进行补贴,免费、定向为农村地区培养托育人才;建立托育服务机构人员分类设岗、分类管理的机制,将在托育服务机构从事教育工作、持有幼师资格证的人员纳入教师管理体系;建立执业资格注册、职称晋升、表彰奖励的畅通渠道,拓展人才成长空间,让他们有劲头、有奔头。

        (本报记者 龚亮 本报通讯员 李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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