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余年光阴荏苒,发端于政法战线的“枫桥经验”走出枫桥、走向全国、开花结果,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历久弥新,不断注入新的时代内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变,服务人民的宗旨不变,“枫桥经验”成长为全国公安战线的一面旗帜,成长为基层治理的一棵常青树。
当前,全国公安机关积极投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探索和总结社会治理的“公安经验”,贡献“公安智慧”,以扎实的工作回应时代要求,回应群众期待。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站等是政法综治基层最小单元。广大民警善于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警务融入百姓、决策尊重民意。“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需要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把法治精神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多地派出所设立纠纷联合调解室,协调司法行政机关选聘人员进驻联合调解室,并引入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等社会力量,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既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成本,也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向科技要动力,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公安机关主动融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工程。
长期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和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新时代,当“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遍地开花,公安民警必定在奋进中保持奋进,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成为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作者:陈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