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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14日 星期四

    地方档案整理的“龙泉经验”

    作者:吴佩林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14日 15版)

    编者按

        88万余页的陈年档案卷宗,浙江大学学者埋首11个春秋,成果汇编成《龙泉司法档案选编》5辑96册,由中华书局历时8年陆续出版。通过这些珍贵的史料,浙江西南部龙泉山区从晚清至民国近一个世纪丰富多彩而又鲜活真实的社会生活,得以展现在今天的读者面前。本项目使“龙泉司法档案”成为继青瓷、宝剑之后,龙泉的又一张文化名片。  

        由梁启超1902年发表《新史学》而启动的“史界革命”,迄今已逾百年。百年来,学界试图跳出传统史学“四弊二病”的窠臼,提倡眼光向下,重视对新发现和新资料的运用。由此,敦煌文书、徽州文书、巴县档案、南部档案、清水江文书、孔府档案等一大批地方文献进入人们的视野,蜀学、鲁学、徽学、浙学、桂学、湘学等地域之学,或应运而生,或重焕光彩,俨然成为“预流”之学问,真可谓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学术,一个区域有一个区域的学术。

        因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整理与研究”的缘故,我一直关注浙江龙泉司法档案的整理与出版工作。2007年11月,时任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的包伟民在龙泉市档案馆“发现”了这批档案。今年9月,《龙泉司法档案选编》五辑96册全部出版,选编案例343个,涵盖档案1084个卷宗26528件档案。皇皇巨著,为探知浙南地区,乃至整个中国晚清至民国的社会实态及发展演变提供了重要史料。就其对地方档案整理与出版的贡献而言,我认为是足可推而广之的“龙泉经验”。

        过去的地方档案整理,依循两种路径或思维。一种是以所谓“现代”的观念重新归类。我们目前看到的清代四川巴县档案、四川冕宁档案、河北宝坻档案、台湾淡新档案,先前的整理者根据此观念,完全打破了原本“六房”保存的规则,而按司法、行政或行政、民事、刑事等标准分类。这样一来,衙署机构“房”的信息被人为破坏。学者缪全吉曾感叹学界“断不肯一一考证六房之制”,此问题之所以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根源即在于此。而另一种是固守“档案来源原则”,认为档案整理首要的是保持历史档案的原貌,甚至于即便是发现了归档错误、卷面题名与卷内案件不匹配等问题,也不需要调整,因为那是研究者的工作,无关整理者,也无关出版机构。殊不知,我们目前看到的档案大都经过后来者的多次处理,哪有什么原貌可言!更何况当时的吏役也未必有能力或者有兴趣,去将档案整理得井井有条。龙泉档案的情况似乎更糟。据包伟民介绍,在龙泉档案中,一个案件分散于数个甚至十多个卷宗,而一个卷宗中的档案涉及数个甚至十多个案件的情况,都不鲜见,归档情况极度混乱。

        所以,探寻一种不破坏档案保存状况的新型整理方式显得尤为重要。包伟民带领的浙江大学团队的做法是:依据新编的索引目录,以一个案件为单位,将散布于不同卷宗中同一案件的文书集中起来,再按时间或逻辑顺序重新编排,同时在索引目录中增加“卷宗号”和“原卷宗编码”事项。这样一来,既保留了档案的原生样态,又按案情逻辑有序排列,方便了研究者。这种做法,在我看来,无疑是对“尊重档案来源”的整理原则的突破与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指导意义。当然,要做好此项工作,绝非易事,它有赖于一个团队的整体水平与耐心。翻阅已出版的档案,“民国元年季锡满控邱礼通等混占强砍案”相关档案从14个卷宗寻找得来,“民国五年叶发开与叶刘氏互控承继等案”相关档案保存于22个卷宗之中,其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更何况,卷内档案还存在着顺序错乱的情况,如果不经过再整理,“原貌”从何而来?

        对地方档案的整理形式,目前有三种:一是点校,如台湾《淡新档案》;二是影印,如《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三是点校与影印结合,如《鄱阳湖区文书》。点校出版,所需周期长且易出错,而且因其较难反映纸张与用笔的颜色以及画行、盖印、判日等形制,会丢失大量信息。相对而言,影印出版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它不仅能达到保存原貌的目的,更能缩短出版周期。

        事实上,即便是影印,也离不开有一定学术水准的专业团队,特别是在整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诸如文种确定、日期判断等问题时,需要专门研究方能解决。龙泉档案课题组的做法是:每一案例均由案件名称、内容提要、档案索引、图录四部分组成。具体而言,首先将同一案由但散落于各个卷宗的案卷汇集,在此基础上编写档案索引。索引逐件提取每件档案的时间、作者或发文机构、内容、类型、卷宗号和原编码等信息,然后按时间或逻辑顺序重新编排。再次,按索引中的顺序将每件档案的图录重新编排附于其后,并拟订题名。最后,为每一例案件撰写提要,简单说明案件留存文书的基本概况,包括所属卷宗、文书类别、数量和保存情况,并撮要介绍案情内容与诉讼过程。这种整理出版方式,既非单纯影印,又非全部录文。经此整理,纲举目张,大大方便了研究者的阅读和使用。实践证明,这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我们南部档案课题组借鉴了龙泉档案的整理模式,它避免了我们课题组在选择整理方式可能遇到的各种折腾,而且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还锻炼了一批师生,更有不少硕士生因为有整理与研究的经验,在报考博士时受到导师的青睐。

        明清及民国的地方档案,由于政权更迭、天灾人祸等多种原因,能幸存到今天的并不是很多。尽管如此,其藏量单位仍在千万件级以上,不可小视。遗憾的是,现已付梓出版的只是冰山一角,屈指可数。个中原因,除了管理体制和观念保守外,档案部门的胸襟与胆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龙泉司法档案选编》无疑是全国地方档案整理的典范之作。各地由明代到民国的地方档案,若能沿“龙泉经验”的路径去整理,我们或有可能重新书写这数百年的历史,特别是各个区域的历史。

        (作者:吴佩林,系曲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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