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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用共享汽车转运医疗垃圾须严查

    作者:朱昌俊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13日 10版)

        【光明时评】

        近日,有四川成都市民向媒体反映,开车途经一路口时,发现两名身着蓝色制服的男子,开着共享汽车转运用黄色密封袋装着的疑似“医疗废物”的东西。该共享汽车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医疗垃圾是不允许用共享汽车转运的,它存在隐患,比如有气味,对车内环境有影响。

        医疗垃圾是指由医院产生的污染性垃圾,如棉球、纱布、一次性医疗器具、过期药品等,如果处理不当,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也可能成为疫病流行的源头。医疗垃圾如何运输,是有着明确规定的。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很明显,如果真是有医务工作人员用共享车辆转运“医疗废物”,这不仅有违共享车辆本身的安全要求,也违背了医疗垃圾运输的规定。

        因此,市民举报的现象,到底是否存在,不仅共享汽车公司方面应给予消费者明确的答复,当地相关部门也应该根据线索及时启动调查。事实上,市民拍下了共享汽车的号牌,且使用时间确定,平台完全可以通过后台数据,找到当时的共享汽车租赁者信息,为相关部门的调查提供一手数据。因此,事件的真相相信并不难查出。

        不过,此事也确实给共享汽车的发展提了个醒。共享汽车市场这几年迅速发展,但其服务、安全问题一直存在着不少槽点。如此前有媒体亲测三款品牌的共享汽车发现,“卫生差、有异味是常态”,而“由于共享汽车企业对车辆维护和管理不善,以及车辆自身的质量问题,不仅导致自燃、刹车失灵等安全问题,也出现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甚至碰瓷骗保、违规载客等违法犯罪行为”。这次共享汽车被疑似用来运输“医疗废物”,也可能暴露出另外一个安全漏洞,即车辆的安全、合法使用问题。

        相较于对租赁者资质的核验可以提前进行,汽车如何被使用的问题,往往很难及时发现。这次如果不是有市民偶然发现并举报,共享汽车平台其实是很难察觉并作出干预的。面对这一难题,共享汽车企业首先还是得加大对车辆的维护和管理力度,特别是碰到“异常”状况,如涉及特殊气味之类的,就应该及时调查,必要时向监管部门反馈。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要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加强对租赁车辆的日常使用管理,建立租赁车辆技术档案,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租赁车辆性能及安全状况良好,车容车貌卫生整洁。

        其次,对于医疗垃圾违规运输的现象,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此次事件发生的区域附近,小诊所和美容机构众多,就应该加强重点排查。在共享汽车这类第三方交通工具出现后,相关部门也要有针对性地预防一些乱象借机“转移”,从而放大违规操作的风险漏洞。

        总之,是不是真的存在转运“医疗废物”的现象,哪怕仅仅只是个案,共享汽车平台也应该有足够的重视,给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答复,并有针对性地加强这一方面的堵漏。而相应地,监管部门也该“闻风而动”,及时介入调查。只有所有的涉事主体都能够“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市场的发展、行业的管理秩序才能实现共赢。这其实也是市场创新环境乃至营商环境的一部分。

        (作者:朱昌俊,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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