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要坚决按照这一要求,不断改革创新、与时俱进,进一步开创新时代社会治理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从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等不同维度入手解决社会治理问题,有效破解旧有难题、不断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随着社会经济形态发生深刻变化、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科学技术加速发展,不仅会出现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安全风险挑战,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的参与意愿也越来越高。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新时代,只有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继续探索符合中国实际国情社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推陈出新、稳中有进,才能使全社会在保持秩序井然的同时更加充满生机活力。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方向和路径。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全部工作就是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因此,党天然地要担负起领导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责,通过强化党组织建设、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来提升自身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好的社会环境是人民的共同期盼,是全社会的共同追求,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等各类社会主体都有必要承担起社会治理的部分职能,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激发全社会活力上发挥应有的作用。法令行则国治。要充分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保障作用,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和完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社会治理模式也随之发生变化。用好这些技术手段,会有效提升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信息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民齐者强”“上下同欲者胜”,这些箴言实际上也表明,社会治理从不是单方面的行动,而是所有相关主体通过有效整合而形成合力的过程,只有建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文明,继而实现国家的发展繁荣富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同样,社会治理的水平和成效也要由人民群众来检验和共享,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来自其合理合法的切身利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通过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我们也将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保护好来之不易的安全与稳定,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打牢基础、保驾护航。
(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