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新华社石家庄11月2日电(记者白明山)李学刚,河北省徐水县人,汉族,大专文化,1976年参加公安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北京铁路公安处北京站公安派出所民警、副所长、北京站公安段刑警队长、公安部五局主任科员。三级警督。1993年12月2日,被追授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自1976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李学刚同志勤勤恳恳,刻苦钻研,练就一身过硬本领,长期战斗在基层打击刑事犯罪第一线,屡立战功。他先后共擒获犯罪分子1500多名,其中公安机关通缉的逃犯和重大案犯100余名,被誉为“京门神探”。
李学刚同志在工作中注意研究犯罪心理,及时总结犯罪特点规律。北京站是一个人员杂、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要在众多旅客中发现、识别犯罪分子,不掌握过硬的业务本领,不了解犯罪活动规律特点是很难做到的。为了掌握犯罪活动特点,他在工作中一面向有斗争实践经验的老同志请教,一面结合自己的实践,坚持记工作日记,把各种典型案例加以分析比较。
他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临危不惧,大义凛然,只身勇斗歹徒,多次同持刀凶犯进行英勇搏斗,头部、腰部和肋部多次负伤,但绝不让犯罪分子从他手中逃脱。他勇挑重担,不图名利,克己奉公,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忘我工作,一心扑在刑侦工作上。1993年11月8日在赴天津办案途中,不幸以身殉职。
李学刚同志1978年以来,先后4次受嘉奖,11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4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一、二、三等功各1次,1981年、1984年、1988年被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