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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02日 星期六

    阻止电子烟向未成年人蔓延

    作者:本报记者 陈晨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02日 05版)

        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电子烟普遍存在安全隐患和健康风险

        “帮助戒烟”“健康无害”……很多电子烟企业营销时如此标榜自己,但实际上这些宣传严重违背客观事实。

        据了解,电子烟是一种特殊的烟草产品,一般由烟油和烟具组成。烟油主要由烟碱(尼古丁)制成并通过电子烟具将尼古丁以及各类添加剂雾化后供消费者吸食。业内专家表示,多数电子烟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很强,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烟油泄漏、劣质电池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电子烟企业为提高产品的吸引力,随意添加各类添加剂以改变电子烟口味和烟油颜色,市场乱象丛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最新数据显示,美国国内目前已有37人因为与电子烟相关的疾病死亡,超过1800人因使用电子烟产品导致肺部受到损伤,其中14%的患者年龄低于18岁,79%的患者年龄低于35岁。

        早在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七次缔约方大会通过决议,促请各缔约方根据其国家法律和公共卫生目标禁止或限制电子烟的制造、进口、分销、展示、销售和使用。截至目前,世界上已有大量国家全面禁止或严格限制电子烟销售。有明确立法或正式宣布禁止销售电子烟的国家或地区已超过40个。

    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记者了解到,此次《通告》并非有关部门第一次出手阻止电子烟向未成年人蔓延。去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就曾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此后,社会各界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意识普遍增强,向未成年人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现象有所好转。但仍有很多电子烟企业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将互联网营销的重点目标放在年轻人这一群体上。

        “我们关注到,未成年人大多是通过互联网知晓、购买并开始吸食电子烟,对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很多学生家长也反映,其子女受到网上电子烟宣传的吸引,并且可以轻易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电子烟,他们要求监管部门进一步采取严格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电子烟侵害,强烈呼吁社会各界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予以制止。”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针对当前电子烟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此次再次联合发布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不得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电子烟

        据调查,国内电子烟市场以网络销售为主,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直播平台以及电子烟企业的对外销售网站等是电子烟销售的主要渠道。

        针对这种现象,此次《通告》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通告》同时要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宣传贯彻和执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要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通过互联网推广和销售电子烟行为的监测、劝阻和制止,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本报记者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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