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摘编】
何中华在《天津社会科学》2019年第3期撰文指出,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11条中所说的解释世界和改变世界的关系,很多学者倾向于认为是加和性的补充关系,但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从整个《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立意和马克思哲学的用心看,解释世界和改变世界只能是超越和替代的关系,它们是“非此即彼”的,亦即体现着两种完全不同、互盲互斥的哲学视野和立场。如果说解释世界是认识论的、静观的、形式逻辑的看待方式,那么改变世界则是存在论的、动观的、辩证逻辑的看待方式。从解释世界向改变世界的“格式塔”转变和过渡,标志着马克思所建构的新哲学观的确立,也标志着马克思所引发并完成的哲学范式的革命性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