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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鲁运新:烈火英雄 薪火相传

    作者:周楠 《光明日报》( 2019年10月25日 03版)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新华社长沙10月24日电(记者周楠)在被称为“湘北门户”的湖南省临湘市城区西南约1公里处,有座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生前守护这片森林,并为之献出宝贵生命的鲁运新烈士就长眠于此。

        进公园大门上行500米,就到了鲁运新烈士墓,是临湘市人民政府于1995年8月所建。墓碑上写着“无情烈火铸金魂,有幸青山埋铁骨”,记录了鲁运新烈士的感人事迹。每年清明时节,都有大量干部群众来墓前献花缅怀。

        鲁运新,1949年生,197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2月6日,也是元宵节,湘北农村有傍晚到祖坟送灯烧香祭祖的传统风俗,带来了很大的火灾隐患。这一天,时任临湘市公安局五尖山林业派出所副所长的鲁运新,一如往年没有在家陪亲人过节,而是带领值班的同事穿梭在方圆几十平方公里的五尖山,劝说阻止群众带火源上山,组织扑灭山火。

        2月7日凌晨2时,已经在防火救火一线连续战斗了十几个小时的鲁运新,拖着疲惫的身躯刚进家门,还没来得及脱下衣服,对讲机里又传来了五尖山林场15林区起火的消息。火情就是命令,鲁运新抓起手电筒奔赴火灾现场。

        到达火场后,鲁运新带领指挥30余名外单位前来支援灭火的同志,迅速开展扑救,自己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经过7个多小时的奋力拼搏,他们扑灭了一个又一个山头的明火。

        上午10时,当扑救到最后一个山头时,突然狂风大作,火势凶猛,山火瞬间由地表火形成树冠火。有着130多次扑火经验的鲁运新立刻意识到,巨大的危险即将来临,如果继续留在原地扑火,很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他果断下达命令,要求现场参与扑火的30多名同志立即向安全地带撤离,自己却冒着生命危险留在后面,组织大家在丛林中有序转移。就在最后一位同志撤离到防火线时,鲁运新被烈火包围,壮烈牺牲,年仅44岁。

        鲁运新同志1968年参加工作,成为一名林业工人,1986年调入五尖山林业公安派出所工作,扎根山区25年。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先后参加灭火战斗130多次,查处相关案件218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34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32次受到省、市、县表彰奖励。

        鲁运新牺牲后,1993年8月10日,公安部授予他“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模”光荣称号。

        烈士薪火,代代相传。传承奉献精神,守护好一方绿水青山,成为鲁家后人崇高的使命。

        每年冬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在临湘市森林公安分局工作的二儿子鲁明经常奋战在救火一线。每次半夜出发去救火,家人都会起床相送,反复叮嘱,“一定注意安全啊!”

        临湘市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姚沫华说,这些年,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鲁明经手办理各类林业案件1000多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0多起。鲁明和他的同事们将120多名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他个人先后30多次被记功、嘉奖和评先。

        “我有一个英雄父亲,我会沿着他的足迹一直走下去……”今年9月4日,以鲁运新、鲁明父子事迹为主要创作内容的短视频《传承》,荣获中央政法委主办的第四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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