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来,湖北省某公司将大量尾渣直接堆放在长江沿岸滩地。2018年5月,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5万吨尾渣迅速清除,涉事公司被行政处罚。
2018年5月,江苏省淮安市消防战士谢勇在执行任务时牺牲,曾某在微信群公开发表侮辱性言论,经转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曾某被判决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以上案件,是公益诉讼推行两年多来的一个缩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从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13个省区市开展两年试点,到2017年6月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建立这一制度,再到2018年10月、2019年4月公益诉讼检察职权分别被写进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健康发展。实行两年多以来,公益诉讼成效几何,又面临哪些问题?
2017年7月1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标志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介绍,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1.47万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8.76万件、提起诉讼6353件。
从数据上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公益保护职能作用。据张军介绍,2017年7月以来,检察机关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8万件,占立案总数的54.96%。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321万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3104万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4.5亿元。在依法惩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突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7.15万件,占立案总数的33.28%。2018年4月通过的英雄烈士保护法赋予检察机关对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的职权。各级检察机关立案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5件。此外,各地检察机关还围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81件,均获纠正。
“公益诉讼推开之初,不少同志认为公益诉讼就是要诉诸法庭。办案实践表明,检察机关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绝大多数行政机关积极行动、依法履职。”张军表示,两年多来,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28万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达97.37%。极少数检察建议不能落实,必须提起诉讼的,则努力将案件办成法治教育样本,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以来,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由于尚处于起步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张军表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还存在工作发展不平衡、案件结构不合理、办案质效待提升等问题。起诉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占77.82%,民事公益诉讼占6.52%,行政公益诉讼占15.66%。起诉案件“搭顺风车”多、“啃硬骨头”少,更多借助刑事追诉已锁定的对象、固定的证据拓展公益诉讼效果,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偏少。支持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仅87件。
与此同时,张军还提到各省区市检察机关以及省区市内检察机关之间,公益诉讼职能发挥作用不平衡。有的检察机关片面追求办案数量,存在滥发诉前检察建议、办凑数案问题,有的检察建议一发了之,或仅看是否回复,不关注实际整改成效。
(本报记者 刘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