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到《我与地坛》前后,我正醉心于阅读朱生豪翻译的《莎士比亚全集》,一位在出版社工作的友人赠送了一套新印本。之所以记得这些,是因为读着这篇作品时,我脑海中不由自主地跳出了《哈姆雷特》中那一句著名的独白——“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
在我当时的感觉中,这句话正可以移来概括《我与地坛》中主人公面对的困境。虽然两部作品的主角——受了欺骗的王子和落魄无助的残疾人——所身处的时代地域及面对的难题有着巨大差异,但当事人那种被逼迫到濒临极限的感受,应该是相近相通的。
《我与地坛》对我的触动是那样强烈。我记得我把刊发作品的那一册杂志抓在手里,郑重地摩挲着相关的几个页面。我想到儿童时期的高尔基,每当读到一本喜欢的书,就将书页对着阳光看,以为其中一定藏着感动人的奥秘。
我专门骑车去了一次地坛公园。冬日的寒冽中,我用了半天时间,走过整个公园,每隔一会儿,就要擦拭一下被嘘出的热气弄模糊了的眼镜片。虽然过去也来过,但此次它大不一样了,只因为被史铁生描写过,便仿佛成了一个全新的地方。我寻找作品里描写过的那些场所,想象他的轮椅曾经停在什么位置,哪里是歌唱家练嗓子的地方,那对从中年慢慢地变为老年的夫妻,每天散步时是从哪个门进入公园。在漫长的日子里,作者史铁生坐在轮椅上,望着面前的空旷和静谧,思考他的苦难和命运,他的活着的理由,他可能的救赎之路。
对于他,这注定是一个无法摆脱但又必须厘清的纠缠。二十一岁那年,命运就判决他下肢瘫痪,只能终身坐在轮椅上,死亡之日才是解脱之时。时时刻刻,他体验着一种面临绝境的、即将被吞噬的感觉,仿佛一只脚踏在悬崖边缘松动的碎石上,仿佛面对剃刀寒光闪闪的锋刃。
史铁生的最初反应,与处于类似境遇的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对命运不公的抱怨甚至是忿怒:凭什么是我,来承受这样的苦难?但这样的情绪并无助于改变这一个坚硬的事实。无奈中他只能平静下来,努力让自己思考,试图弄明白一些事情。时间并未能平复伤痛,但有助于让他认识伤痛。从那一个一次次与荣誉擦肩而过的长跑者身上,从那一个漂亮但弱智的小姑娘身上,他看到了造物者的不讲道理,看到了偶然性的随意捉弄,看到了苦难的无所不在。他明白了,“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而由谁来充任这样的苦难角色,谁去体现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实在是没有理由可讲。
这个命题同时还有着一个分蘖:那么,要不要活下去?也是在长久的思索后,作者领悟出“死是一件无须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这样想过之后,他安心了许多,接下来的问题便是需要思考怎样活了。终于,写作接引了他,成为他每天愿意继续观看晨曦和夕阳的最重要的动机。按照他的说法,“活着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是为了活着。”或者,“只是因为我活着,我才不得不写作。”这是他使自己获得拯救的道路,他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寻到。
自此他沿了这条道路艰难地行走,就像独自摇着轮椅跨过公园里的沟沟坎坎。终于,在走进这个园子15年之后,他拿出了这一篇《我与地坛》。这是一朵在炼狱的黑暗中开放的花朵,却闪动着属于天堂的奇异光亮。这一点赋予了它罕见的品质。
说到底,最终支撑起他残缺的生命的,是一种存在意义感的获得。我想到了奥地利精神医学家、“意义疗法”的创始人维克多·弗兰克的著作《活出意义来》。作为当年纳粹集中营中的一名囚犯,他展现了被关押者们的两种前景——或者死于疾病冻馁,或者最终被推进焚尸炉。没有别的选择。每个人都面对同样的境遇,但意识选择的不同将他们分别开来。那些能够始终保持某种目的感的人,从肉体到精神都显得更健旺,甚至挨过了最为艰难的日子。哪怕这种目的是多么渺小,如努力保存下家人的一张合影,设法看一眼囚室外一棵绽放新叶的小树。所以弗兰克反复引用尼采的一句话:“懂得‘为何’而活的人,差不多‘任何’痛苦都忍受得住。”
作为写作者的史铁生的卓越,也正是建立在这一点上。他自写作中发现了意义,从而获得了抗衡苦难的力量。残疾促使他思考,思考让他窥见了生存的本质,得以平静地看待和接纳苦难,达成了与自己命运的和解。这是一种窥见命运底牌后的开悟和坦然,绝非肤浅浮泛的乐观主义所能比肩的。
在《我与地坛》中,我们看到了思想的清晰的展开。作品要表达的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理念,而是诸多理念的汇聚和纠结。它从某一个逻辑起点迈步,层层递进和深入,剥茧抽丝一般,其中穿插着一位想象中的对话者的质疑和诘问。这一点保证了作品的严整性和公正感,因为这种姿态正是基于对存在之复杂性的深切体认。在这条思想路途的终点,生存的“牢靠的理由”在他面前闪现,日渐明朗,于是生活的重新开展也获得了坚实的基础。
也正是因为这篇《我与地坛》,我开始找出此前他所有发表过的作品来读,也从此关注他此后的所有作品,他在我心目中占有了特殊的位置。事实上,几乎可以说在他的所有作品中,无论是散文、中短篇还是长篇小说,反复思索和表达的都是以生与死、坠落与升腾为内核的一个话题群落,在具体作品中又体现为不同的伸延和变异。而这一篇作品,无疑正是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环节。
命运给了史铁生一副烂牌,他却将它打得至为出色。
这种感悟并不是仅仅对作者自己才有意义,否则就不会有那样广泛而强烈的反响。从对自身残疾的思考生发开去,他进一步揭示了残疾是一切生命共同的、本质的困境。它不仅仅限于肢体器官的残缺,而是有着广阔的指向——对于美貌、健壮、聪明而言,丑陋、病弱、愚钝也是一种残疾,如此等等。因此,地坛是他个人的救赎之所,而他从这里获得的觉悟,也将会成为读者寻求自身的超度的一种导引,一个力量之源,尽管他们中的大部分不可能来到这座园林。
《我与地坛》浓郁而沉静的诗性气质让人叫绝。“……要是以这园子里的声响来对应四季呢?那么,春天是祭坛上空飘浮的鸽子的哨音,夏天是冗长的蝉歌和杨树叶子哗啦啦地对蝉歌的取笑,秋天是古殿檐头的风铃响,冬天是啄木鸟随意而空旷的啄木声……”作品的整个第三节我曾经熟诵如流,这是其中的一段话,而在此前此后,还有用一连串排比句式铺陈出的多重比喻,画面鲜明生动,节奏舒徐有度,韵律如诗如歌,让我有理由坚信,这一节堪称是中国文学中的一段华彩乐章。整个作品也是对于文学的本质属性——一种诉诸灵魂的审美的感性力量——最生动的体现和诠释。经由这种方式,它才得以走进广大的人群。这就是文学的魅力,似乎轻柔缥缈而又真切坚实,无足轻重而又至大至刚。
此后多年中,我又去过几次地坛公园。最后一次,记得是在一个深秋的黄昏时分,落日的余晖斜洒在祭坛上,黄霭霭一片,遍地飘落的树叶散发着清新而苦涩的气味。虽然史铁生已经辞世多年,但他笔端吐露出的文字,仿佛此刻视野中的光亮,无声而广阔地漾荡开去,在一方方灵魂的田亩中流布氤氲。他描写过的这个地方,已然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地理处所,而是一个精神的朝圣之地。加持和祝福都在无声地进行着。
因此,自甫一问世的那天起,《我与地坛》就不再专属于作者史铁生自己了。
这篇作品最早刊发于《上海文学》1991年第1期。这真是一个意味深长的数字,我不愿意看作仅仅是一种巧合。我不知道,它是否预示着上个世纪90年代文学开始了对于灵魂审视、对于命运思考的深入化。十分确凿的是,作家韩少功敏锐地意识到了它的价值,当时就说过一句大意如此的话:即便整个1991年只有这一篇作品,这一年也是中国文学的丰年。
四十年过去了。时光印证了他的判断。
(作者:彭程,系本报高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