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是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设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将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正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的第74届联合国大会聚焦可持续发展、和平与安全、人权、维护国际法、裁军等全球治理议题,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出席会议并阐明了中方基本立场,指出“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在联大第三委员会会议中,中国代表驳斥了西方个别国家对中方的无端指责,阐述了中方对促进和保护人权的立场。国际人权治理的中国方案,指引人间正道,备受全球瞩目。
国际人权治理的根本前提是维护世界和平。自古以来,和平就是人类最持久的夙愿。当今世界,地区武装冲突频仍,中东战火持续蔓延,全球非传统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对国际秩序和人类生存构成了严峻威胁。只有在和平与安全的国际国内环境中,个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才能获得充分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近代以后,中国人民历经苦难,深知人的价值、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对社会发展进步的重大意义,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发展环境,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和世界人权事业。”战争和武装冲突是对人权的最大威胁。中国始终致力于维护国际和平,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营造和平和谐的环境。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就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近年来,中国为推动伊核、朝核、叙利亚、南苏丹、阿富汗等地区热点问题的政治解决发挥了建设性作用,坚定支持并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是世界持久和平与普遍安全的坚定维护者。
国际人权治理的首要原则是尊重国家主权。历史和现实表明,凡是国家主权得不到尊重、外来势力肆意妄为的地方,人权保障都是形同虚设。习近平总书记意味深长地指出:“主权平等,是数百年来国与国规范彼此关系最重要的准则,也是联合国及所有机构、组织共同遵循的首要原则。”中国一贯强调尊重国家主权是国际人权治理的基石。尊重国家主权意味着承认国家对国内人权保障制度和道路的自主选择权。他国人权保障模式和经验固然可取,但绝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强行在某一国家或地区推行外来的制度或模式,侵犯了各国在人权发展方面的自决权,违背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尊重国家主权还意味着国际机制在国际人权治理中承担辅助性角色。国家在人权保障方面承担首要责任,国际机制不能代替国家对人权保障政策问题作出选择。国际机制的作用在于促进和推动国内人权保障,并在必要时提供人权技术援助,而非替代、直接介入或者强力干预一国国内人权政策制定与实施。
国际人权治理的行为准则是国际规范体系。近年来,西方个别国家对国际人权规范和机制采取现实主义态度,有利可图则趋之若鹜,无利可图则弃之若履;在国际人权治理中罔顾法治、为所欲为,动辄因一己之私退出国际人权机制,以单边行动破坏国际人权秩序,粗暴践踏国际法治。权力如果横行霸道,法治就会无人信仰,正义就会消磨殆尽。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国“将坚定践行多边主义,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中国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法原则、制度和规则,符合绝大多数国家利益,促进了世界和平与发展,是国际治理的规范基础。包括人权条约和习惯在内的国际规范,是国际行为体参与国际人权治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维护公认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就是维护国际法治,就是维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就是维护全人类的美好未来。
国际人权治理的运行方式是开展对话合作。从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西方一些国家屡屡在人权问题上搞政治对抗,种种倒行逆施损害了国际人权治理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总结人类治理的成败得失,提出了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共同分享。”合作对话而非对立对抗才是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正途。国际人权领域的合作对话,不仅意味着平等协商,改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人权机制中的代表性,不断提升国际人权治理的公正性与合理性,还意味着交流互鉴,尊重人权观念和模式的多样性,不断增强国际人权治理的开放性与包容性。2018年,人权理事会通过了中国提出的“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强调各国要坚持多边主义,加强人权领域对话与合作,实现合作共赢。当前,通过对话合作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发展已经成为国际普遍共识。
国际人权治理的实现路径是促进共同繁荣。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唯有发展,才能消除冲突的根源。唯有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唯有发展,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通过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才是促进人权保障的根本路径。共同繁荣意味着需要凝聚各国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实现单个国家利益向全人类共同利益的转化;共同繁荣还意味着各国在应对全球治理危机时不能搞以邻为壑、零和博弈,不能剥夺他国人民发展并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第一”将美国利益凌驾于各国共同利益之上,是典型的霸凌行径,必将不得人心。中国积极向国际社会提供“一带一路”等全球性公共产品,旨在把中国人民根本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与国际社会分享中国发展的红利。面向未来,中国将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为世界各国共同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国际人权治理的发展前景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当前,人类正处在一个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的时代。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在全球治理危机中悄然而立、独善其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宇宙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共有一个家园。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是各国人民的期待,也是我们这一代政治家应有的担当。中国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应对全球治理危机提供了方向指引,也为国际人权治理勾画了清晰的发展前景。人类命运共同体关注个人价值和全人类价值,旨在克服个人中心主义、利益至上主义、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以实现全人类共同利益的价值追求来协调各国行动,实现共同繁荣。近年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倡议已被多次写入联合国人权文件,正在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产生日益广泛而深远的国际影响,成为国际人权治理变革的根本遵循。
(作者:毛俊响,系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