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这封公开信不仅对广大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而且对全社会、对我国整个计划生育工作,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公开信全面阐述了控制人口增长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指出了正确方向。信中明确提到:“为了争取在本世纪末把我国人口总数控制在12亿以内,国务院已经向全国人民发出号召,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这是一项关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速度和前途,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健康和幸福,符合全国人民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重大措施。”
1981年11月,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更加明确地提出:“限制人口的数量,提高人口的素质,这就是我们的人口政策。”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12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从此,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被以宪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进入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