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街头的违法暴力活动引发社会关注,如何贯彻基本法、维护香港法治,成为法律界关心的话题。10月11日,由深圳大学主办的“新时代‘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暨澳门回归二十周年”学术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围绕基本法研究以及“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广泛探讨。
日前,香港街头出现针对《禁止蒙面规例》的暴力活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指出,基本法有关条目授予行政长官发布行政命令的权力,而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特殊立法可以先订立,后审议,并未绕过立法会权限,授权有充足的法律依据。
“其实,《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脱胎于港英当局1922年订立的《紧急法》,回归时已经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判定符合基本法,并赋予特首这个权力。在社会乱了几个月的情况下,特首完全有权力也应当采取有利于恢复社会稳定的举措。”韩大元还介绍,在1967年,港英当局就曾援引《紧急法》平暴治乱,因此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说,《禁止蒙面规例》都有充足的依据。“即便有疑义也应该通过法定机关、司法程序来解决,已生效的法律如果不遵守,会给法治带来不确定性,损害香港法治。而以法治凝聚共识将是‘止暴制乱’最有效的方式。”韩大元说。
“当前发生在香港的问题,也深刻提醒我们要保持‘一国两制’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我们还面临许多工作,还需要应对许多复杂、艰巨甚至尖锐的斗争,而且这些斗争往往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邓中华说。
(本报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