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悟初心】
刘青山、张子善案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严肃处理的一起重大贪污典型案件,被称为“共和国第一贪腐案”。据查,刘青山、张子善二人利用职权,盗用机场建筑款、救济水灾的造船贷款、治河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扣剥削民工供应粮及骗取银行贷款等达171.6272亿元(旧币),用于经营他们秘密掌握的“机关生产”,同时二人生活腐化,贪污挥霍公款,勾结奸商、投机倒把,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1952年2月10日,公审大会后,河北省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宣判二人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公审大会前,鉴于两人在战争年代的贡献和国际影响,有人向毛主席求情,得到了这样的回复:正因为他们两人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有可能拯救20个、200个、2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自此,刘青山、张子善案件成为教育全党的一个典型案例,也促使了新中国第一部专门惩治贪污腐败法律的产生。对刘青山、张子善的死刑判决,昭示了中国共产党对贪污腐败绝不容忍、毫不姑息的态度,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保持党性、维护纯洁的决心。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案件的严肃处理,到改革开放后惩治贪污贿赂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再到党的十八大以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体制机制建设,腐败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新的形势下,我们对腐败问题不能掉以轻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对存在腐败问题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从刘青山、张子善案件及贪腐犯罪发生的规律来看,权力与资金、资源交汇集中领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温床。当前,金融系统腐败案件高发多发频发,也是这一规律的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项俊波、姚刚、杨家才、张育军、赖小民等一批金融领域腐败分子受到严肃查处。2019年,又有孔彩梅、亓新政、刘继东、桑自国、徐铁、顾国明、赵汝林等金融领域干部受到监察调查。从这些金融领域腐败案件来看,“窝案”“串案”“大案”“要案”多,“猫鼠同穴”现象突出,权钱交易、权力寻租问题严重,贪污腐败与涉众经济犯罪、非法金融活动相互交织。
反腐要标本兼治,关键在治。我们要更深入地一体推进以法律惩治威慑为后盾的不敢腐、以制度制约监督为前提的不能腐、以思想教育引导为基础的不想腐的反腐体制机制建设,通过法律威慑与一般威慑遏制腐败思想动机,通过行业领域制度建设堵塞腐败漏洞,通过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构筑拒腐深层思想堤坝。我们要逐步形成严厉惩治威慑为标,严密制度预防、严厉监督人防、严格教育心防为本的层次性、立体化和整体性治理模式。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形成不敢腐的威慑力量,推动形成海晏河清的行业生态。包括建立严密的行业管理和风险防控制度,让金融业务运行无暗门、无地下通道,避免道德风险,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必须做到管住人、看住钱、筑牢制度防火墙,充分运用监察监督制度,实现金融行业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监察,同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扩大监督视野,实现对金融业务、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察监督无死角、无空白,才能让金融行业更好地提升质量、服务实体经济。
(作者:靳高风,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