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近年来,随着医保政策的逐步完善,百姓看病就医的负担减轻了许多。但一些诸如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等慢病患者还存在去门诊“跑断腿”、持续费用时间比较长、难以纳入报销政策的现状。数据显示,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中约有3.2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对此,在10月9日国新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指出,将以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药品的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进行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地方根据自身条件,设封顶线,也可以不设封顶线,因为这是考虑基金的平衡。这也是我国首次对用药实行一个保障政策。
“两病”是慢性病,需要开具长期处方。那么,什么是长期处方呢?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回应说,长期处方实际上是方便慢病患者的一项措施。在处方量管理方面,急诊处方量一般为一天,不超过三天;普通门诊一般不超过七天,这是一般的做法。另外,特别是有一些需要长期用药的,过去也是通常不超过14天,也就是两周的用量。但是,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长期用药,我们现在说的长期处方应当是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病情相对稳定的慢病患者,实施长期处方用药管理。
目前,浙江、上海、北京等地实行了长期处方制度。长期处方量一般超过一周,不超过3个月,这个周期实际通常是一个医保支持的结算周期。长期处方实行以后,可以减少很多患者的配药往返。“但是也要加强长期的处方安全管理,需对长期用药患者进行连续的跟踪管理。”张宗久指出,国家医保局这次牵头作出这样一个制度性安排,是一个很好的惠民措施。
从目前来看,我国“两病”总治疗人数达到1.43亿。张宗久指出,此次“两病”门诊用药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促进分级诊疗,提高“两病”患者门诊就医保障和就医体验。据估算,如果每名符合条件的患者,每两周就诊一次开具的处方,延长为3个月的长期处方后,一年下来可以减少20次医院往返诊疗。从长远看,老年人群的中末期糖尿病、高血压、脑卒中、慢性肾功能衰竭,还有很多心梗等大量的中末期严重疾病,会在未来大量减少。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卫健委、药监局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这个政策是一个对特定人群、特定的支付项目的保障政策,不包括职工医保人群,因为职工医保人群采取的是统账结合模式,门诊用药基本可以通过个人账户解决,是有制度安排的。”陈金甫介绍说。
陈金甫指出,文件明确了保障范围,为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内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同时为了合理指导临床用药,保障用药质量和减轻用药负担,明确了优先选用目录内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采购中选品种。
据了解,对已经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可以继续执行原有政策。“这样可以确保现有的待遇不下降、不受冲击,原来没享受政策的人群,又通过新的政策来解决门诊用药保障问题。”陈金甫说。
同时,为了保障基金平衡,实现成本的总体可控,也能够减轻老百姓的就医负担,文件明确提出了三项配套措施:合理确定支付政策,对“两病”用药按通用名合理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要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第三方配送机制,完善“两病”门诊用药的长期处方制度;规范管理服务,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和全科医生的责任,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提高群众防病治病健康意识。
截至2019年8月底,全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0.2亿人,不包括职工医保。“原来最早的医疗保险是从大病住院保障开始,随着筹资水平的增加,正在逐步向门诊保障延伸,针对多发病、常见病开展了门诊统筹。”陈金甫说。
(本报北京10月9日电 本报记者 金振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