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8日电(记者李慧)“要引导家庭农场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包括当地的资源情况,来实现最佳的规模效益。未来家庭农场,要以效益论英雄,而不是以规模论英雄。”在18日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指出。
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发展对于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家庭农场发展较快,发展形势较好,家庭农场的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赵阳介绍,截至2018年年底,进入农业农村部门家庭农场名录的有60万家,比2013年增长了4倍多。据监测,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劳动力为6.6人,其中雇工1.9人,在登记名录中的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为1.6亿亩,其中71.7%的耕地来自于租赁。到去年年底,全国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的总值为1946亿元。
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和单位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指导服务机制逐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稳步提升,经营管理更加规范,经营产业更加多元,发展模式更加多样。到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完善登记和名录管理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引导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取得最佳规模效益;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依法保障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等。
“《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过程中坚持规模适度,要引导家庭农场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包括当地的资源情况,来实现最佳的规模效益,特别是要防止片面地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要防止‘垒大户’。”赵阳表示。